11月4日下午五點半左右,廣西高速交警七大隊執勤民警在欽州茅尾海收費站開展例行執勤檢查時,一輛桂P號牌的小車行駛到檢查卡點後,民警示意司機停車接受例行檢查。
你好,請出示駕駛證、行駛證。不記得帶身份證,不記得帶,我報得嗎?叫什麼名字?黃某傑。司機向民警出示行駛證後,表示自己的駕駛證和身份證都忘記帶了。
你寫下來,身份證,名字。對嗎,我再查一下,這個身份證不對呀。怎麼不對,是這個身份證號,黃某傑呀。我這邊提示查不到,顯示錯誤,你發過來。民警查詢後,發現司機所報的身份證信息顯示查無此人。在多次詢問中,男子還企圖謊報朋友的身份信息。這時,民警已經察覺到他可能存在無證駕駛的嫌疑。經耐心勸說,司機這才說出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實際上他名叫黃某,並非黃某傑。
我跟你說,提供假證是要移送派出所的。這樣子,我對法律不熟悉。熟不熟悉,你違反了就要處罰。你敢用別人的身份信息?我也是聽他們說的,我在抖音上面看多了。據黃某交代,因為他沒有駕駛證,才心存僥倖想矇混過關,結果還是被民警一眼識破。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黃某無證駕駛將面臨1500元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來源:海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