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23時50分許,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接到報警,在河池金城江區農貿市場附近,兩輛小車發生刮擦,請交警到場處置。
每天,事故處理民警都要接到此類警情數起,當值民警跳上警車就往事故現場開去。
到達現場,民警看到一輛黑色越野車及一輛灰色小車停在路邊,事故中無人受傷。初步判斷是灰色小車在超車過程中刮碰黑色越野車。
民警開始對兩車駕駛人身份進行核對查,灰色小車駕駛人李某的口音引起了民警注意。
「警官哦,我是有駕駛執照的哦,我的執照是『中華民國』頒發的哦,你『寬寬』哦」。
很熟悉的偶像劇腔哦,民警一看,李某,中國臺灣人,持有我國臺灣地區頒發的普通小型車駕駛證。
灰色小車的駕駛人黎某則是本地人。
民警隨即對雙方駕駛人進行了酒精檢測,臺灣同胞李某被檢出疑似酒駕,但李某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民警便按規定將涉事人員帶到醫院進行了抽血檢測。現場勘查後,事故人員及車輛均撤離了現場。
數日後,血檢結果出來了,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4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而另一方駕駛人黎某檢測結果為0。
同時,李某的駕駛證為中國臺灣地區的駕駛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相關規定,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否則,視為無證駕駛。
李某的駕駛執照屬於中國臺灣地區駕駛執照,其未向大陸交管部門申請駕照,屬於無證駕駛機動車,並存在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事故中,李某刮碰他人車輛,應承擔全部責任。
目前,李某因無證及酒後駕駛,被公安交管部門依法並處罰款2500元。
交警提示:外國人或者港澳臺人員在中國大陸交通違法,同樣按照相關法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