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女童割喉案後,引發社會廢死、反廢死爭論。在這敏感時機,臺灣「法務部長」羅瑩雪5日批淮6名死囚(王秀昉、曹添壽、鄭金文、黃主旺、王俊欽、王裕隆)槍決令,今天傍晚在臺北、臺中、臺南及高雄監所同步執行死刑。
曹添壽2000年性侵殺害初中女生並棄屍荒野,案件遲未能偵破,相隔10年又因涉嫌性侵女兒,警方透過DNA比對意外發現,他就是當年基隆女學生命案的殺人兇手。
王秀昉於民國1996年間,因吵架以棍棒毆打鄰居女性,且不顧3歲稚女在旁央求,反而將母女2人都毆打致死。
▲鄭金文
鄭金文於2004年間因無力償還借款,涉嫌設局殺害2名討債男子並棄屍。入監後他被判處10次死刑,2次無期徒刑,於2007年判決死刑。
黃主旺在1993年殺害彰化縣芳苑鄉天道盟不倒會會長謝通運和手下範明元,1997年又因農會選舉活埋鄭明赫,2000年還曾越獄,2011年出庭時向法官求情,不過高院認為,他「視人命如無物,殺人如殺小雞」判決死刑定讞。
▲王俊欽
「計程車之狼」王俊欽因10年前在臺南、嘉義、高雄專挑計程車司機下手,犯下超過20起殺人棄屍案,若司機是女性,他還會押車至偏僻地區性侵,並犯下至少15件強盜案,受害人遍及中南部,落網時還毫無悔意嗆聲「判我死刑好了」。於2005年被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
▲王裕隆作案畫面
前屏東縣警官王裕隆因不滿情婦潘素雲移情別戀江姓女子,2010年6月持球棒、鐵旨拔釘器將2女活活打死。
yung688:本來該處死的死刑犯就應該早點處決,不然法律高高掛在那幹什麼?
LivingHell:死刑存在的目的並不僅僅是要嚇阻他人犯罪,而是犯下滔天大罪的兇手唯有判處死刑,才能伸張正義、還家屬公道。否則受害者家庭就只能把委屈憋在心裡,默默地承受痛苦。
雨城:既然法律是這麼規定的,那就得嚴格執行,不過不知道那幾位死囚最後會不會追問:「為什麼陳水扁可以出來,而我們卻不可以?」
jone1job:殺人的人渣早就該執行正法。就算是藉由其他新聞事件來執行,那更是合乎社會氛圍。善良的大多數人民,都是堅持要保留死刑,更不能被那群假道學的混蛋綁架「政府」。
arbus119:不說大家都還不知道養這些魔鬼這麼久了。
maxcar:「政府」總算做點對的事,是非總是要分清楚的。
海峽導報臺海中心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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