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右旗交管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迅速趕往現場,並在路上撥打急救電話。民警趕到現場後,看到大量玻璃碎片和一輛紅色無號牌摩託車,一名男子躺在路邊,經急救人員檢查,確認該男子已經死亡。
民警迅速勘查事故現場,收集有效證據,同時按照死亡逃逸事故偵破機制,迅速向中隊領導及大隊領導匯報。
由於事故地點建成後未設置監控設備,加之現場沒有證人,無法描述肇事車輛特徵,案件偵破難度很大。土右旗交管大隊副大隊長胡紅光迅速集中有限警力組建調查小組,一方面研判分析,實地走訪查看事故現場周邊村落進行排摸;一方面通過道路南側路口監控系統,仔細排查事故發生前後時間段路面動態,但因電子監控距離事故地點較遠,拍攝到路面的範圍較小,未發現有效信息。
與此同時,土右旗交管大隊事故中隊中隊長潘飛帶領兩名現場勘查民警,按照現場勘查工作相關要求分類物品。在大量碎片中,民警發現一張2020年3月份名為李某某的存款單。這張存款單引起民警的注意,經查,存款單不是死者的,民警判斷這張存款單可能是肇事車主留下的。
民警迅速對這一線索進行詳細偵查,通過數十個名單比對,民警查詢到距離事故地點不遠處一個村子的一名居民符合該事故中肇事司機相關特徵。
胡紅光副大隊長立即帶領辦案民警趕赴該村,通過走訪了解到確有一戶李姓的人家,該戶家裡有一輛電動三輪車,而且通過了解發現李某某開車上班的時間與事故發生的時間相吻合。
民警迅速趕往李某某上班的地點,查獲了肇事車輛及司機。面對民警詢問,肇事司機李某某對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2月4日15時,該起死亡逃逸事故偵破。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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