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萬泉佳苑D區業主/住戶:
您好,2017年-2019年萬泉佳苑D區共丟失滅火器380多個,住戶門口消防水帶丟失240多卷。
所有丟失滅火器均已補回,大家可以檢查自家門口的滅火器存放箱裡是否均放置兩罐滅火器,出來進去常注意滅火器是否丟失,發現丟失請及時給物業打電話進行登記。
有部分住戶怕滅火器放到門外丟失,拿回家裡存放未進行年檢的滅火器,業主可以打電話0472-2559788,通知物業上門收取,放到保安室或者交於保潔,以便物業進行送檢。
特此提醒,盜用消火器材的行為屬違法行為,容易導致突發火情時消火栓無法正常使用,影響消防人員滅火。《消防法》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請大家共同監督,為了大家的安全,如發現有偷盜消防水帶、滅火器等消防設施的情況可以撥打物業電話2559788,或者撥打報警電話110。
金碧物業萬泉佳苑D區客服中心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