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飛行標準管理條例》明令禁止在飛機上使用可攜式電子設備,其中包括使用「飛行模式」的手機。
《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安局關於維護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運輸安全的通告》也規定,在航空器內嚴禁發生「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內使用可能影響導航系統正常功能的電子設備、妨礙機組人員履行職責等行為」。
法律法規有其相應的科學依據。處於開機狀態的手機在飛機起飛和降落階段,會搜索信號,而手機使用的頻率和飛機與塔臺聯繫的電磁波頻率有一段是相近甚至疊加的,可能被當做是塔臺發來的操作信號,造成駕駛員誤操作。
處於高空飛行時,手機雖然沒有信號,但是它會不停地搜索信號。從一個區域移動到另一個區域,快速飛行中手機需要不斷重新選擇地面基站,這會加重地面基站的工作負擔。
對於手機的「飛行模式」,它只是手機廠商開發的一個功能,模擬了飛行時「沒網」的狀態。手機即使採用「飛行模式」,也會產生電磁波和輻射幹擾,只不過相對較低。
此外,有的「飛行模式」僅是關閉了通話功能,有的是在硬體上停止基帶晶片,還有的是關閉包括Wi-Fi、藍牙等一切無線連接……
由此可見,各個手機廠商對「飛行模式」的設置並不相同,尤其是有些手機的製作成本比較低,技術標準也比較低,信號屏蔽效果並不好,產生的電磁波和輻射就會更大。因此在飛機上不能使用「飛行模式」而必須關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