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教育孩子要賞罰分明,
遇到孩子犯錯,
怎麼「做規矩」比較好呢?
最近小坊發現,
家長們為教育孩子,
一言不合就往派出所跑的事,
多了起來...
此前小坊也報導過這麼幾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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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類似的劇情又上演了
上海一個12歲的小姑娘,
因為從媽媽錢包裡偷拿了10塊錢,
被爸爸送去了派出所「自首」...
8月23日晚上10時許
上海浦東蔡路派出所報案窗口
來了一位穿粉色T恤的小姑娘,
女孩邊哭邊說:
值班民警耐心詢問了「案件詳情」,小女孩表示:自己偷偷從媽媽的包裡拿了十元錢,拿錢買了零食吃。
在與女孩溝通詢問的同時,另2名值班民警走到派出所外,見到了女孩的爸爸,並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這位爸爸希望女兒獨自面對自己的錯誤、接受警察的教育,好好長一次記性。
「未經他人同意,秘密獲取他人的東西,這就叫偷。所以,雖然你拿的是爸爸媽媽的錢,但是你沒有徵得爸爸媽媽的同意,這在一定意義上也叫偷,知道嗎?」
「現在是你媽媽的錢,是你們家裡的錢,如果以後到了社會上呢?偷了東西,就是我們(民警)直接來找你了。不是跑到派出所,認個錯,哭一場就可以了。」
窗口值班民警給這名女孩
上了一堂「觸及靈魂的法治課」,
普及了「偷竊」的法律概念。
最終小女孩認識了錯誤,
孩子父親也適時出現,
對民警的教育耐心表示感謝。
雖然事情圓滿結束,
但對於這樣的教育方式
「偷」這個行為就是不對的,
一定要讓孩子長記性。
這有佔用公共資源之嫌,
不能什麼事情都交給警察。
對於上面這位父親的教育方法,
坊友們贊同嗎?
如果是你遇到了這樣的事,
會如何教育孩子呢?
歡迎坊友們留言討論!
來源 | 新民晚報
編輯 | 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