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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債券與普通債券的最大區別只有一句話:由於伊斯蘭債券受制於《古蘭經》,不可以像普通債券那樣直接收取、發放利息,於是轉而採用金融租賃的租金模式。
伊斯蘭教法規定穆斯林禁止收取利息,所以伊斯蘭債券的本質其實是一種租賃債券。這種債券名義上並不支付利息,但是給投資者支付該債券基礎資產的「收益權」,而所謂收益權就是把利息租金化的過程。
其具體操作過程如下:
天朝某奶茶店需要融資,找到了中銀國際。之後中銀國際承銷了債券,路演後以伊斯蘭債券形式發行給中東某穆斯林土豪。所以土豪是投資人(貸方),購買這些債券本質上購買了奶茶店資產的所有權。換句話說,發行人(奶茶妹妹)將奶茶店的資產轉讓給了土豪,土豪又反過來將奶茶店資產租給奶茶妹妹使用。那麼土豪的投資回報怎麼來呢?奶茶店生意好賺到錢了!債券合約到期必須返回本金,這樣奶茶店的所有權就又從土豪手中回到了奶茶妹妹的手中!但土豪總不可能白借給奶茶妹妹錢吧?所以要分紅!奶茶店的利潤會按照合同裡的約定的比例分紅。這樣,穆斯林土豪就不是收取利息而是獲得分紅回報了。這一定比率的分紅其本質就是floating租金或者佣金。
另外,伊斯蘭債券的標的資產必須滿足伊斯蘭教義的規定,不能投資任何金融衍生品、豬肉、酒精飲料的生產加工、博彩等違反《古蘭經》的生意。 換句話說,只要標的物不和衍生品、豬肉、酒精,其他都可以,比如房地產啊奶茶店啊什麼的。
伊斯蘭債券是由馬來西亞首發的,之後各大國際性金融城市紛紛跟進。倫敦在2007年1月立法支持伊斯蘭債券,然後其實2007年香港就開始涉足伊斯蘭金融業務了。香港的野心是很大的!!!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並為促進本地債券市場更多元化,前特首曾蔭權於2007年施政報告中將引入伊斯蘭金融及在港發展伊斯蘭債券市場列作政府當局的重要措施,其後香港進行多方工作,包括訂立適用於伊斯蘭債券的稅務架構等,冀提升香港發展伊斯蘭金融業務的競爭力。
2007年8月,香港金管局批准馬來西亞豐隆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推出香港市場首個伊斯蘭銀行業務窗口。2007年11月,豐隆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又發行了首隻針對零售投資者的伊斯蘭基金。同月,恒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推出了恒生伊斯蘭中國指數基金(基金投資服務),第一個月就募集到6500萬美元,方便了中東穆斯林土豪們投資中國移動、中國海洋石油等大型企業。2008年初,在沙烏地阿拉伯首都利雅得,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香港金融服務基建設施穩固,法律制度靈活完備,完全可以成為東亞地區的伊斯蘭金融交易中心。」所以本次發行意味著香港又離目標更近了一步!
其實天朝銀川市也正在醞釀伊斯蘭債券業務。 由寧夏自治區和銀川市兩級財政控股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寧夏銀行最先開啟了大陸地區的伊斯蘭金融業務試點工作。寧夏銀行利用區位優勢,遵循伊斯蘭教義和律法,並結合中國具體國情,經寧夏銀監局批准,於2009年12月24日開始試點開辦伊斯蘭銀行業務,這是首家中資銀行獲準開辦伊斯蘭銀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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