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小區裡都有這樣的「鳥箱」
現在越來越多的快遞小哥
不把東西送上門
直接往鳥箱一放了事
許多人都以為這鳥箱是免費的
許多人也以為把快遞放鳥箱是天經地義的
但事實卻不是這樣的!
家住瑞景的潘女士
最近就被鳥箱收了3塊錢
「資源佔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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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配圖
6月19日13點30分,家住瑞景附近的潘女士到鳥箱取件,發現自己的快件已逾期,逾期時間由6月17日8點零3分起算,達53小時26分,必須支付3元才能取件,否則櫃門無法打開。
潘女士說,以前快件放進鳥箱,快遞員會發簡訊通知,後來必須加鳥箱的公眾號才有提醒,「這次快遞員並沒有電話或簡訊告知我,這都算了,畢竟要用他們的免費服務,但逾期取件竟然要收費,它並沒有告知我,而且收費標準是什麼?我覺得我被無理收費了。」
最後,潘女士無奈地交了3元才取了件。「被強制使用鳥箱,還被收費,我接受不了!」潘女士說。
原來,這錢叫做「鳥箱資源佔用費」
是按天算的,每天1元錢
昨日下午,致電鳥箱客服。客服人員說,鳥箱免費使用時間是24小時,超過一天收費1元;收取鳥箱資源佔用費是從近期開始的,不同的快件箱開始時間有所不同,主要是通過這種形式讓收件人儘快取件。
客服人員表示,開始收費前均有簡訊和微信信息告知收件人。如果收件人有異議,可使用收件號碼本機致電客服反映情況,首單可以酌情予以免除費用。
看到這裡,或許有人會問
其實是可以的!
根據規定
快遞員將快遞放入鳥箱前
必須徵得收件人同意
對快遞企業來說,不經過收件人同意,把快遞放入鳥箱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像我們公司,要求快遞員必須徵得收件人同意,否則一單要罰款快遞員200元。
不僅是快遞公司這樣說
連法規也有明文規定
去年,市郵政管理局等多部門聯合出臺《關於印發廈門市智能快件箱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第十五條明確規定:用戶未將智能快件箱作為收件地址的,快遞服務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的,應事先徵得用戶同意,並告知例外情況的處理方法。用戶明示不同意的,不得通過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現在你明白了嗎?
快遞小哥是不能隨便把你的東西放進鳥箱的
否則可以向公司投訴
趕緊告訴身邊的小夥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