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圳市福田、羅湖、寶安等區,
環衛工人被要求攜帶GPS定位設備,
據稱是為了監督環衛工的工作,
近日,深圳市寶安區城管部門,
發布了關於環衛人員新的考核規則,
人員考核在原有定崗定時出勤時長指標基礎上增加作業裡程考核指標,市政道路片區人員平均每小時作業裡程不低於0.8公裡,城中村片區每小時不低於0.5公裡,將作業工作量納入考核指標,作業裡程不足視為出勤不合格,避免出工不出力情況發生。
在這次新的考核規則裡,被考核的人員除了要保證原有的出勤率,還增加了作業裡程的考核指標。
每位環衛工人按每天按8小時工作量計算,負責市政道路的工人每天至少清掃6.4公裡,負責城中村片區的工人每天至少要清掃4公裡,否則就視為不合格。
在工作期間,負責清掃路面的每位環衛工都隨身帶著一個GPS定位器,只要掃一下上面的二維碼就能夠看到環衛工的個人信息和已經走過的裡程數。說到對裡程數的規定,有些環衛工表示不太合理。
不過也有一些環衛工認為,既然拿了工資,就按規定的細則來,至於每天要走多少公裡,沒什麼所謂。
據了解,環衛工隨身帶著的GPS主要的功能是定位,如果被發現兩人或兩人以上排班期間活動軌跡一致為半小時以上,系統則會報警。如果遇到特殊工作情況,需要同事共同完成的,系統有可能會默認一人佩戴了多個GPS。
另外,每位環衛工都有各自負責的區域,多以道路,社區為主。按照要求,每位清潔工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範圍超過15分鐘,要是超過了15分鐘,系統會自動認為當天班次不合格。每當不合格超過三次,環衛工就會被罰錢。要是環衛工原地不動超過15分鐘、遲到早退、等情況同樣被包含在不合格範圍內。這樣一來也會帶來一些麻煩。
市民觀點
給環衛工加裝GPS定位器,
每走一步都是考核,您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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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內容綜合深廣電第一現場
記者:曉平、乾坤
編輯:鋤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