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朝天宮派出所處理了一起奇葩糾紛案,一個小夥子竟然想通過給食物裡丟蟑螂發財。
1月16日,秦淮區朝天宮派出所接到轄區內蛋糕店報警電話,老闆告訴民警有騙子到店裡敲詐。民警立刻趕到店家所在的莫愁路,見到民警後報警人吳先生拉著一名男子激動地說:「就是他拿著我們店裡的蛋糕,往裡面扔蟑螂。」原來,該男子1月15日曾在店裡花150元買了個蛋糕。第二天晚上,他帶著吃了一大半的蛋糕找到蛋糕店,指著裡面一隻蟑螂說,是從他們的蛋糕裡發現的要賠償。本來老闆為了息事寧人準備退他蛋糕錢,沒想到男子獅子大開口,一口要10倍賠償,這可把蛋糕店的老闆給氣到了。
老闆稱他們店裡做蛋糕的地方都是經過殺菌處理的,別說是蟑螂,就是一隻蒼蠅都飛不進去,何況做蛋糕的師傅根本不可能看不到一隻蟑螂跑進了蛋糕裡。聽到老闆不願意賠償,小夥子就開始在店外聲稱店家是黑心商人,拿有質量問題的東西忽悠社區百姓。這下激怒了蛋糕店的老闆,立即喊夥計把男子扣下,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見此情景,男子立即變了嘴臉,只要求老闆賠償幾包香菸錢了事。
民警將男子和吳老闆一起帶回派出所調解,後來,男子終於交代蟑螂是他自己放進去的。原來,小夥周某偶然間看到一條新聞說有人買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索要了十倍罰金。他經過網上搜索發現,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他就動了歪心思。目前,男子因涉嫌欺詐行為被派出所行政處罰,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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