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行動電源或是鋰電池都不能託運,必需放在手提行李隨身攜帶上飛機。
因為近年因充電電池而引起意外事故越來越多,
顯示出某些充電電池的設計不夠安全,
在某些條件下可能引起火花或是爆炸的危險,
所以現時乘搭任何航班,都不能託運鋰電池。
大家可以按照以下兩個方法來釐清問題:
①. 所有可拆卸的備用電池及獨立鋰電池,例如是手機、相機、平板電腦使用的電池,只要是可以拆下來就要把電池隨身攜帶。
②. 不能拆卸的鋰電池,例如是iPhone、MacBook等不能更換鋰電池的電子產品,理論上旅客可以把這些產品託運。
但機場保安有機會就該行李進行額外保安檢查。
每間航空公司的規定不一,一般而言各航空公司均以電池的容量決定每位旅客的攜帶量。
例如國泰航空公司便規定每位旅客只能攜帶最多 20 件、總容量低於 100Wh 的備用電池,以及最多 2 件容量介乎 100Wh 至 160Wh 的備用電池。
(▲ 國泰航空有關攜帶電池的規定)
至於其他航空公司的規定,旅客請自行向航空公司查詢。
每顆鋰電池都需要以容器包裹,確保電池的正負極不會短路。
最好就是用原裝零售包裝包裹,或者以膠帶把電極包好。
此外,
旅客也可以把鋰電池放進已絕緣的電池盒或膠袋中。
充電寶容量必須小於20000毫安時(mAh)且電壓小於5V…
根據民航局的規定,
隨身攜帶的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很多人在自己的充電寶上找不到「Wh(瓦特小時)」這個標識。
那麼這個數據大小是什麼概念呢?
小編帶你分析一下這個公式,Wh=V×Ah或Wh=V×mAh/1000…
翻譯成大白話就是:
充電寶上標識mAh這塊,前面的數字別超過20000,V前面的數字別超過5,
保證了這兩個數字,你就可以暢行無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