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記者來到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跟隨執行法官鄧志東的團隊,體驗執行工作的苦與甜。
9時,鄧志東驅車前往第一站——南沙區橫瀝鎮義沙村委會。
3年前,法院判決吳某歸還21.3萬元本金及利息。執行到1萬元後,因沒有可供執行財產,案件一度擱淺。2月13日下午法院接到通知,年後被執行人村裡有一筆分紅。
「本地居民在年底都有分紅款,怎麼偏偏他沒有?」深入調查後,鄧志東發現了貓膩:吳某通過一紙委託書將分紅由其兒子代收。
9時30分,鄧志東找到義沙村委會負責人了解情況。
「這次他家分紅8.4萬元,他是用他兒子的帳號領的。」該負責人查閱資料後答。
「這是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請村委會協助法院做好劃扣工作。」鄧志東拿出法律文書。
15分鐘後,成功劃扣。
10時,鄧志東來到第二站——橫瀝鎮的一處倉庫,移交另一執行案的拍賣品——4萬根金屬管和PVC管給競買人。一個多小時的清點後,競買人在移交確認書上籤上字,面露滿意笑容。
11時30分,滿頭大汗的3名執行人員來到第三站——橫瀝鎮的李老漢家。
「鄧法官,有好消息告訴你,年二十八就全部還上啦!」李老漢劃著手機給大伙兒看轉帳記錄,如釋重負地嘿嘿笑。
回到法院已近13時,匆匆吃過午飯,申請執行人霍某的電話打了進來,「鄧法官,我來領執行款啦!」
2018年12月,霍某申請執行,2月13日執行到位。
「沒想到這麼快就能拿回錢,可解了燃眉之急。」霍某笑著說。
「執行有苦也有樂,看到他們的笑容,一天的忙碌都值了。」鄧志東告訴記者。
據南沙區法院副院長陳瑞光介紹,該院春節前後共執結涉民生執行案件168件,執行到位金額787.0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