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燈是交通信號燈中最重要的一環之一,按照交通法規的規定,黃燈是停的意思,最通俗的就是黃燈亮了,停一停。然而有些司機就等不了,直接就衝了過去,這一衝就衝出事來了。
昨晚23時29分,一輛紅色大貨車行駛至香江大道與黃金大道路口,此時黃燈已經亮起,大貨車直接衝過路口。一剎那,大貨車就撞上了綠化帶中的一根紅綠燈杆。現場到底發生了什麼?
據貨車司機回憶,當時駕車來到該路口前,他發現交通燈亮起了黃燈,但想著大晚上路上沒什麼車,與其減速停車等幾十秒,不如一鼓作氣衝過去。於是他下意識踩了下油門,可車頭剛過剎車線,他就發現前方有個人騎著二輪車穿過馬路。「不好!」司機急踩剎車。
可是令他沒想到的是,雨天路滑,加上大貨車質量大、慣性大,根本無法有效停車。司機眼睜著大貨車撞上紅綠燈杆停了下來。司機急忙下車察看,發現二輪車翻了個身被大貨車前輪死死的卡在輪胎下,駕駛員則遠遠的摔倒地上,萬幸只是受了點擦傷。
事後民警測算了一下現場,從有剎車痕開始,這輛大貨車足足滑行了30多米,好在只造成一人輕傷、紅綠燈杆受損的後果。但是前幾日金潭大道與香江大道十字路口發生一起闖紅燈事故,受害人可以沒這麼幸運。
5月5日中午12點30分,正是中午下班高峰期,道路上車水馬龍。此時還有1秒鐘黃燈將變成紅燈,一輛白色長城小轎車突然加速通過路口,結果1秒不到就與騎二輪車闖紅燈的周某發生激烈相撞,導致周某直接被撞飛,重重的摔倒在地。事故發生後,轎車司機當場撥打了120,將被撞的二輪車駕駛員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事後民警調查得知,事發當時,小轎車司機為了送文件趕時間,才在黃燈最後一秒闖紅燈通過事發路口。而二輪車駕駛員是一位20歲左右的外賣小哥,當時正在送餐途中,也是為了趕時間闖紅燈,才導致了事故的發生。事故導致二輪車駕駛員身上有多處骨折,目前還在醫院接受治療。
這兩起事故是因為司機搶黃燈、闖紅燈的違法行動引發的,所以小編建議各位,千不要去搶時間,因為生命安全比時間金錢更重要,黃燈不要搶,紅燈更不能闖,交通出行,安全第一。
黃燈亮時,停車還是通過?有兩種可能。第一種,車輛已越過停止線,可以繼續通行;第二種,車輛未越過停止線,應停車等待。根據規定,黃燈表示警示,並規定機動車遇路口時應減速通過。黃燈信號用作於綠燈信號已經熄滅,紅燈信號即將發亮的過渡信號,這個信號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為了清空路口以變換信號,對於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小編再囉嗦一句,路遇黃燈時,為了自己與他人的安全,「寧等三分,不搶一秒」。
來源:事故中隊
編輯:陳藍藍
審核:餘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