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停綠燈行,相信這是連小孩都懂的規矩,但在紅燈和綠燈中間還有一個黃燈。說起黃燈,在很多人心裡就是紅燈和綠燈之間的一個過渡,因而並沒有把它放在眼裡。很多司機甚至把黃燈當成了「加速預告燈」,因為懶得等紅燈而搶行。
近日網絡上傳出,
黃燈閃爍時通過停止線要被罰了!?
冒進信號?
200元3分?
是真的嗎?
小編上網一搜,
還真有好多相關消息
說的有鼻子有眼的
闢謠小能手又要上線了
此條信息是謠言
請大家關注官方消息
不要信謠、傳謠!
天津公安交警也在微博上發布了相關闢謠消息
給大家普及了「冒進信號」的由來
雖然在黃閃時通過停止線不算違法行為
但是還是很危險的
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2019年3月11日上午7時50分,常德的高某駕駛一輛無牌四輪電動車,在某路口黃燈僅剩1秒的情況下飛馳而行,遇到小轎車司機楊某由西向東也行駛至該處,造成兩車相撞並受損。事故發生後,經民警現場調查,四輪電動車負事故全責,並向小車車主高某作出一定經濟賠償。
因為闖黃燈而導致的事故
還不在小數
下面就是一個典型事故
黃閃加速+闖紅燈=一死一重傷
完整視頻↓
●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條: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根據2013年1月1日公安部公布的闖黃燈的定義:
車主在黃燈亮起時未越過停止線的機動車繼續通行的,屬於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違章行為,可以處以200元罰款,並扣6分。從違法細則上來看,問題的關鍵在於——在黃燈亮起時車身是否越過停止線。
可以看到,黃燈亮起時的車身位置是決定是否闖黃燈的關鍵。
1)如果在黃燈亮起時,車身已經越過停止線,那么正常通行沒有問題;
2)如果在黃燈期間才壓過停止線,那麼屬闖黃燈。
不過如上圖第一二種情況,雖然並不屬於闖黃燈,但如果見黃燈急剎,很容易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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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問過易姐:我之前在黃燈期間才壓過停止線也並未收到處罰呀?
是否進行處罰,交巡部門會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判定。目前根據公安部交管局下發的通知,對違反黃燈信號的,以教育警示為主,暫不予以處罰。有專家表示,車輛到路口自然減速,保障行人的絕對路權,是交管部門強調「闖黃燈屬違法」的初衷,有爭議就有改革的空間。
大家千萬不要存在任何僥倖心理,寧等一分莫搶一秒,安全才是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