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旭老闆失聯,溫迪路雍唐融合餐廳倒閉,東海明珠倒閉,曾經的大佬們短時間相繼趴下,作為供應商和經銷商如何面對當前形勢下的生存和發展問題。」市區男子黃某,怎麼也想不到,因為他在朋友圈發布了這樣一條信息,而使自己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面臨牢獄之災。
12月9日,鹿城警方依法處置一起「朋友圈」造謠毀壞商業信譽的案件,民警細查黃某造謠的動機,卻令人唏噓不已。
11月26日,位於市區西城路的東海明珠大酒店,來了一位退酒席的顧客,酒店總經理葛先生正好在場,便詢問顧客退訂的原因。顧客說:「網上都說你們酒店快倒閉了,我的酒席肯定會受到影響的,這才來退訂。」葛先生了解到,這則關於「東海明珠大酒店倒閉」的傳言很多人都知道了,但大家都不知道源頭是哪兒來的。於是他讓工作人員調取那幾天的退訂信息,並一一打電話回訪,確認有100來桌酒席退訂與傳言有關,覺得情況嚴重,他趕緊到廣化派出所報了案。
葛先生說,他們的酒店在市區經營多年,經營狀況一向良好,但面對突如其來的謠言,酒店遭受了很大的損失。
經辦該案的趙警官介紹,民警偵查發現,很多人都是從微信朋友圈看到「東海明珠大酒店倒閉」的信息。在警方追蹤調查下,12月9日,在市區匯車橋小區將編寫並發布上述文字的嫌疑人黃某找到。面對突如其來的民警,黃某有些驚愕,但很快就承認了。
原來,43歲的黃某是某品牌飲料的溫州區域總經銷商,因工作關係,他平時比較關注溫州的食品餐飲業,跟東海明珠大酒店也有生意上的聯繫。11月23日,他在網上看到「初旭老闆失聯」「雍唐倒閉」等新聞報導之後,聯想到之前市區另外一家海鮮酒店倒閉的事情,想當然以為那家酒店就是東海明珠大酒店。他就指名道姓地將文章開頭的那段文字發布到了微信朋友圈。後來,他的一名朋友看到了,打電話給黃某,問東海明珠大酒店沒有倒閉,他這麼寫不行的。他在朋友的提醒下,刪除了自己朋友圈發布的內容,但此時,這條信息已被網友大量閱讀並轉發,並通過口口相傳等方式,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經審訊,黃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警方進行了查證,目前暫未發現黃某與酒店方存在糾紛和債務等情況。現黃某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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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