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豆漿」起源於臺灣。1985年在臺灣註冊了「永和豆漿」商標,並成立了臺灣弘奇有限公司,批量生產永和豆漿並開店。
據資料顯示,「永和豆漿」於1993年8月提交註冊申請,1995年2月經批准,核定使用在豆漿、米漿、茶、烏龍茶、豆花等商品上。2001年,經國家商標局核准,該商標轉讓於永和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同時永和國際發展有限公司許可上海弘奇公司獨佔使用第730628號商標。
1996年2月25日,上海出現了一家掛著「永和豆漿大王」牌匾的店面,其隸屬上海永和豆漿大王餐飲有限公司,也是經營豆漿、油條類的快餐店。1997年,這家公司經國家商標局獲準,在第42類(餐廳、速食店、豆漿店等)成功註冊了「永和大王」商標。
對「永和大王」註冊商標的不規範使用,弘奇公司發現後舉報至上海市工商局,後經過調查處理,永和豆漿大王作為簡化的企業名稱使用,與「永和豆漿」註冊商標相混淆,容易造成誤解,隨後,上海永和豆漿大王餐飲有限公司變更為上海永和大王餐飲有限公司,並一直延用至今。
通過中國商標網檢索可以發現,2016年,上海「哈囉」最早的商標註冊申請時間是2016年,那時候上海「哈囉」也還叫「哈羅單車」。
而北京「哈羅」註冊「哈羅」同行有關商標最早可以追溯到2014年。
從時間上來看,上海「哈囉」的申請商標晚了一步,從業務範圍來看,北京「哈羅」的業務也更廣泛,能提供定製班車、旅遊用車、共享自行車、潮汐式停車等出行產品。
綜合來看,上海「哈囉」的商標布局並不理想。
上海「哈囉」在後申請多個「哈羅」相關商標因與北京哈羅在先申請的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服務上的近似商標而多次被駁回,且申請覆審後仍被駁。
歷峰集團旗下奢侈品牌Dunhill日前宣布其已贏得在中國的商標維權案,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裁定平價男裝品牌Danhuoli存在商標侵權和不當競爭行為,需賠償Dunhill1000萬元人民幣,約合147萬美元。
Dunhill在訴訟文件中指出,雖然Danhuoli最初以普通字體註冊的Danhuoli商標,但近年來一直採用的是Dunhill標誌性的細長字母和黑白色調,令消費者造成混淆,且對Dunhill品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更嚴重的是,Danhuoli在香港註冊成立了一家名為Dunhill Group的影子公司,專門負責品牌的合作經營業務。
Dunhill表示,此次勝訴可被視為全球品牌在中國打假裡程碑式的勝利,其獲賠金額遠超過中國其它商標侵權案的平均值。據悉,負責該案的法官還認為被告公司法人還應對侵權行為承擔個人責任,並表示法院會對裁決的執行提供額外幫助,以提升中國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聲譽。
2009年6月,曹曉冬取得可用於茶葉類的註冊商標,文字是「金戈鐵馬」,下關沱茶也於2010年1月、2014年9月取得帶有「松鶴延年」或者「下關沱茶」字樣的註冊商標,並於2014年(馬年)在生產的茶餅包裝上使用了「金戈鐵馬」等字樣。
2015年2月,曹曉冬以侵犯了註冊商標專用權為由,向下關沱茶發出《律師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並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綜合考慮案涉商標的知名度、被告侵權行為的性質、期間及被告的經營規模、原告為維權支付的合理費用等因素,酌定判決下關沱茶賠償曹曉冬的經濟損失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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