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一公交司機陳祖軍在行車過程中突發心梗,安全停車後猝死,司機所在汽運公司稱曾讓所有員工籤署「自願放棄社保聲明書」,所以陳師傅不能被認定工傷,公司出於人道主義只能賠償10萬元,司機家屬與汽運公司就賠償問題產生了分歧。
28日,總臺央廣中國之聲記者了解到,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已經對陳祖軍完成工傷認定,相關待遇由司機所在汽運公司進行補償。
公交車司機突發心梗去世
家屬和公司就工傷認定產生分歧
1月25日,行車途中的福清市公交司機陳祖軍在駕駛途中,突發心肌梗塞。根據車內錄像顯示,陳師傅用手捶了幾下胸口,他強忍著劇痛,減速靠邊停車。
伴隨著一陣劇烈咳嗽後,他將車輛停穩後下車,不久便踉蹌倒地。車上乘客急忙下車看顧並撥打了120急救電話,不幸的是陳師傅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陳師傅在生命的最後時刻,保障了車上乘客的人身安全和道路的通行安全。
△陳師傅下車後踉蹌倒地 乘客下車攙扶
陳祖軍的妻子宋女士告訴總臺央廣中國之聲記者,丈夫平時身體十分健康,沒想到事情來得這麼突然。事發後她聯繫了丈夫生前供職的福清市華平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認為自己丈夫的猝死屬於工傷,公司應該進行賠償。公司稱此前和包括陳祖軍在內的公司員工籤訂了「自願放棄社保聲明書」,每月會額外給500元補貼,因此陳師傅不能認定工傷,出於人道主義,公司只能賠償10萬元,雙方因此產生爭議。
△公司和陳師傅籤訂的「自願放棄社保聲明書」
當地人社局介入 陳師傅被認定工傷
公交公司將進行賠償
28日,總臺央廣中國之聲記者致電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稱福清市人社局和相關部門已經派人趕赴現場,啟動工傷認定程序。根據認定工傷決定書顯示,「陳祖軍同志受到的事故傷害,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屬於工傷認定範圍,現予以視同為工傷。」
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科鄭科長表示,他們與當地鎮政府、陳師傅家屬、公交公司一起溝通。「認定為工傷,因為陳師傅沒買社會保險,所以由公司來承擔補償,公司這邊正在協調賠償問題。」那麼,如果勞動者的確沒有參加工傷保險,一旦發生了工傷,該如何賠償呢?答案自然是由用人單位進行賠償,而用人單位的賠償額度也不是所謂雙方協商的結果,而是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所核定的標準進行賠償,即原本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單位來進行支付。這樣的制度安排也使得用人單位有了參保的經濟激勵,因為如果其不為勞動者參保,那麼一旦工傷發生,用人單位需要承擔全部的待遇支付責任。
用人單位在社會保險制度中是義務人,勞動者在社會保險制度中既是義務人(有繳費責任),也是權利人(享受待遇),而一旦用人單位不履行義務,最終影響的卻是勞動者的權利。在這樣較為特殊的權利義務法律關係中,我們的社會保險制度不僅要做好國民教育,更需要提高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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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央視新聞(ID:cctvnewscenter)綜合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ID:zgzs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