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做過這樣無聊的事,在忽然想起某個下落不明的舊愛時,馬上抓狂起來,立即用起一切現代化搜索工具,企圖找出蛛絲馬跡。十點君就曾幹過這樣的蠢事,不止一次的搜索微信,微博,電郵……甚至於在三更半夜騷擾我們共同的朋友,求她截幾張他的朋友圈動態給我……甚至於最終還是沒忍住,撥起那個明明已經忘記卻總能脫口而出的電話號碼,直到電話那頭傳來一個女孩睡得迷迷糊糊的聲音……
常言道:「愛一個人多久,就需要多就去忘記。」這個時間裡,是抗體生長的過程,如果還沒張好,又生長了起來,就有重新感染的可能。但不管生活在哪裡,新的愛情多麼甜蜜,總有某些觸媒讓記憶捲土重來,以至於產生見面的衝動,還帶著一種檢疫的好奇。
人有選擇性記憶的習慣,尤其在分離的時光裡,一些不美好的東西都模糊了, 而美好的部分卻魂牽夢繞。於是,有一天,你拼命想見的那個人,以一個新的形象出現在你面前時,那種感覺卻像網戀多年的對象——見光死了。死的慘烈,又很僥倖,原來,你愛過的那個人如此庸常了,你再也不會因為失去他而悲傷了。
當那個人因為出差來到我的城市時, 我穿上最喜歡的一條長裙,帶著最清純的表情走進約定的咖啡館。我見到了他,發胖,肚腩凸起,白髮比先前更多,眉目間原有的神採也被日復一日的加班熬夜摧殘而盡,身上的煙味有些刺鼻。至於聊天,呵呵,我竟然發覺那麼無趣的自己究竟還是比他有趣多了。
分別之際,他吻我,我沒有躲,內心卻帶了一絲嫌棄。我站在街角,看著他離去,沒有傷感,沒有落寞,甚至連那句早已想好的告別的話「有緣再見」都直接省了。唯一的感覺是,我們幸好,沒有白頭到老。
人真的是會變的呀。當女人沉迷於和自己的幻想談戀愛,實際的情形就會更加諷刺。當然也不排除對方故意粉碎你的幻想的情況出現。
Anyway,如果你還愛他,就去見光死一次吧;如果你怕他還愛你,就給她一個見光死的機會吧。如果不甘心死在最美好的回憶裡,那就死在面目全非的現實裡吧。
你有和舊愛見光死的經歷嗎?
留言告訴十點君唄,求你了(可憐臉~)
你還可以看
這個地方,上輩子一定拯救過地球!
講真,這部電影裡的這首歌你可以聽5000遍+
其實他沒那麼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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