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向駐邕防疫物資企業發出經營價格提醒告誡書,要求商家進一步做好防疫物資經營價格行為監管,提升自律意識、誠信經營意識,維護防疫物資價格穩定,全力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據介紹,近段時間,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呈現多地局部暴發和零星散發狀態,各地疫情防控措施日趨嚴格。
南寧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防疫物資經營企業要把企業利益與國家利益聯繫在一起,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唯利是圖、牟取暴利;要加強行業自律,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相關要求,提高價格信息透明度,嚴禁利用疫情哄抬價格、囤積居奇、串通漲價。
據了解,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南寧市市場監管部門全面開展以口罩為代表的疫情防疫防護用品價格監管,立案查處了一批價格違法、虛假宣傳等防疫防控物資違法案件。
其中,查處某藥店哄抬價格銷售口罩案件,罰款10萬元,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列為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查處某企業哄抬酒精價格,罰款並責令退款共計17萬餘元;
查處某超市天價「大白菜」案,處罰20萬元。
此外,賓陽縣、良慶區、興寧區等縣(城區)市場監管部門也查處多起鬨抬口罩價格、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案件。
下一步,南寧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防疫物資價格監管力度,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抬價格、囤積居奇、串通漲價等發「國難財」的違法者,一律嚴懲不貸、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同時,對市民反映強烈、投訴舉報相對集中的經營者,市場監管部門將列為重點巡查、檢查對象,對其價格行為實施重點監管,全力維護市場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