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資等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定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對全縣各藥店、藥械經營者及商超、糧油蔬菜等有關經營者提醒告誡如下:
各有關經營者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合法、誠信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管理,規範價格行為,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各有關經營者應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不得利用虛假、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
各有關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各有關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不得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各有關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如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
定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相關隊室、各市場監管所將依照職責加強市場監管,加強疫情期間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資等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發現我縣有關經營者實施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的,必將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各有關經營者應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在力所能及範圍內主動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鼓勵消費者對我縣有關市場主體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發現價格違法、違規行為時,可撥打6920315、12315進行投訴舉報。
定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