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飼料加上藥粉,裹上膠囊,就成了降低血糖的保健食品。無錫市公安局日前破獲一起假藥案,抓獲28人。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從2008年至案發時,他們一直在生產這一保健食品,並在全國銷售,涉案值可能接近10億元之多。
含非法添加物,可能產生危害
今年6月,無錫市公安局一位民警無意中得到一份保健食品的廣告宣傳單,宣傳的保健食品為「金杞膠囊」「玉黃丸」。想到局裡正籌劃建立打擊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專門隊伍,購置了高科技檢測設備,能快速檢測出幾十種非法添加物。他便通過結識的老人,購買了一些產品拿回局裡進行檢測。
檢測結果顯示,這一保健食品中含有格列苯脲、鹽酸苯乙雙胍等非法添加物質。辦案人員介紹,這些物質原本就是降血糖的藥物成分,所謂天然無副作用的保健食品顯然是虛假宣傳,而且這種保健食品若被正常人或正在吃降糖藥的人吃了,還可能產生危害。無錫市公安局隨即立案展開偵查。
豬飼料加藥粉,賣給民眾每盒398元
循著線索,無錫警方找到了藏匿在河南的這一保健食品生產窩點。由於犯罪嫌疑人將其攪拌點、生產點、倉庫、辦公點完全分離,遙控指揮產品生產、銷售,一度給警方偵查工作帶來難題。但警方通過調查,最終摸清了全部犯罪窩點所在,找到了提供藥粉的共犯,掌握了相關證據,將這一犯罪團夥摧毀,共抓獲28人,其中逮捕17人。目前案件已移交檢察機關準備起訴。
據介紹,從查獲的情況來看,這一非法窩點生產的所謂「保健食品」,其實就是豬飼料加一點降血糖的藥粉,攪拌後裹以膠囊,再進行包裝。一盒成本不足10元,然而賣給銷售人員的價格卻達到98元/盒,而銷售人員賣給民眾高達398元/盒。
(新華網記者朱國亮、孫彬)
延伸閱讀:
最高檢:生產銷售假藥罪不設入罪門檻
11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韓耀元表示,對生產、銷售假藥罪不再設置入罪門檻,除「銷售少量根據民間傳統配方私自加工的藥品,或者銷售少量未經批准進口的國外、境外藥品,沒有造成他人傷害後果或者延誤診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以外,對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都應該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生產、銷售假藥、劣藥應當酌情從重處罰。
該司法解釋重點明確了生產銷售假藥的從重處罰情節。包括生產、銷售的假藥以孕產婦、嬰幼兒、兒童或者危重病人為主要使用對象,屬於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避孕藥品、血液製品、疫苗等六種情形。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製售假藥、劣藥違法犯罪行為呈現高發態勢。2014年1至9月,各地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1217件1569人,提起公訴2524件3532人。
(綜合中新網、騰訊新聞)
關注人民日報微信公眾帳號微信頁面
通訊錄→訂閱號→右上角「+」→搜索「rmrbwx」
文章頁面
點擊右上角→查看公共帳號→添加關注
把這篇文章分享給朋友
點擊右上角→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
下載人民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