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市水務局獲悉,省水利廳發布河北省地方標準《河北省用水定額》(DB13/T1161-2016),於3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規定,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定額每人每天50升到140升,農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額每人每天40升到60升。
該標準對生活用水進行了詳細規定。生活用水包括城鎮公共生活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又有城鎮和農村之分。
標準規定,城鎮居民生活用水,每人每天定額50升到140升。其中,家庭中室內無給排水、衛生設施的,每人每天50升;室內有給排水、衛生設施、淋浴設備、24小時熱水的,每人每天140升。農村居民生活用水,每人每天40升到60升,但實行了城鎮化改造的農村住宅小區,按城鎮居民生活用水標準執行。
標準對城市公共服務設施用水進行了定額。洗車行業,根據車輛類型,每輛車每次定額20升到40升,小型車定額30升。對於辦公場所、寫字樓,標準規定,平均每人每月用水1.2立方米,用水量較大的餐飲企業,每人每餐用水10升到35升。
標準還對工業用水進行了嚴格控制。對企業一次取自江河、湖泊、地下水、再生水等水源,進行了定額。尤其是對汙染較重的行業,收嚴了用水指標,如鋼鐵行業,每煉一噸鋼,控制用水量在1.1立方米到1.3立方米之間。
農業灌溉是用水大戶,標準對農業灌溉用水進行了更為嚴格的管控。如蔬菜種植中,黃瓜每畝地用水在250立方米到400立方米,茄科類每畝地用水200立方米到360立方米。
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用水定額是進行生產規劃的主要依據,也是評價節水水平的指標。定額中的取水量指標為最高允許值,但並不是說額度確定後不得超出,具體使用可以上下浮動。如果在定額內,水費按平價收取,超出定額則需要加價收取。
據了解,目前,用水定額標準還沒有和階梯水價掛鈎,但用水定額標準將作為基礎,為階梯水價提供依據。
(衡水晚報記者 杜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