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點名:
趙忠祥侯耀華做違法廣告
11月13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了12起典型違法廣告案,通報了某些利用名人進行營銷的虛假廣告,趙忠祥、侯耀華、李金鬥等涉案被點名。
在工商總局通報的12起案件中,不乏利用名人做虛假廣告的案件,包括冒用所謂「文化惠民工程」免費發放國寶級十大傳世名畫虛假廣告案。案件當事人在電視廣告中宣稱免費發放「傳世名畫」,趙忠祥、侯耀華等名人也在廣告中為其作推薦、證明。河北省工商機關依據修訂前《廣告法》相關規定,對廣告主處以責令改正 違法行為,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範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以91.82萬元罰款。
趙忠祥
李金鬥
侯耀華
據了解,此次通報的12件案件是新《廣告法》頒布實施以 來工商機關查處典型違法案件的一小部分,很多9月份新《廣告法》實施後辦理的重大典型案件,工商機關還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國家工商總局稱,下一步,在條件 成熟時,工商總局還將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再通報重大案件。
網友拍案
「PhuSjn」:要錢不要臉!
「af4a」:名人配合騙子坑害百姓,本來也要負法律責任。
「jdchen088」:咋不見那些代言人受到如何處罰?那些上當受騙的群眾又能得到啥子賠償?
「老帥哥」:應該打擊文藝界的黑名單,讓他們徹底消失,還要重罰。
「九聖神君」 :既然違法,就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創富神話」:名人代言虛假產品害人必須接受處罰,新聞傳媒(報紙電視)上的虛假廣告一直沒能得到有效清理,該不該處罰?
「事大不小」:點點名就完了,這是欺騙,應該追究責任!
(摘自華西都市報,配圖來自網絡)
主 編丨楊鴻光 編 輯丨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