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郊尾派出所接到舉報,稱郊尾社區山中娛樂城附近有未成年人駕駛一輛紅色跑車。獲悉該線索後,該所民警經過相關技術偵查,鎖定了駕駛一輛紅色福特野馬牌跑車的四名未成年人,迅速破獲該案。
經查,共有四名未成年人駕駛該車。其中,吳某、吳某燁未滿16周歲,許某、吳某航未滿18周歲。
原來,吳某因經常在快手視頻上看到有人駕駛野馬跑車,覺得非常酷。出於追求刺激的心理,他萌生了租用野馬跑車駕駛的念頭。
2月15日晚10點多,吳某聯繫租車行,租用一天紅色福特野馬牌跑車。由於沒有駕駛證,吳某又聯繫有駕駛證的朋友楊某提供駕駛證與租車行籤訂協議。在租用車輛期間,吳某將車提供給其弟弟吳某燁、朋友許某、朋友吳某航駕駛。
2月18日,郊尾派出所民警依法傳喚吳某、吳某燁、許某、吳某航,協助租車人楊某,以及租車行老闆林某至派出所配合調查。
最終,吳某因無證駕駛、將車交由無證人員駕駛被處以罰款2500元;吳某燁、吳某航、許某因無證駕駛,各處以罰款1500元;協助租車人楊某因將駕駛證交由無證人員駕駛,被處以罰款1000元。汽車租賃車行未盡監督義務,致使車輛被無證人員駕駛,警方將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進一步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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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今報記者 唐偉 通訊員 陳婧 林園丁 文/圖
美編:李婷婷
編輯:林群 薛燕輝 審核:蔡晨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