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印發《2020年孝感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方案》的通知
孝南區教育局,市高新區社管局,市直各初中、小學:
現將《2020年孝感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孝感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0年8月10日
2020年孝感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方案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有關要求,結合孝感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努力為每個適齡兒童、少年提供優質、公平的教育條件和教育機會;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學,加強管理,規範操作,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二、招生原則
堅持「市區一體、規範招生;尊重歷史、執行政策;維護和諧、體現公平」的原則,執行孝感城區「劃片招生,免試相對就近入學」政策,全面推行義務教育學校「陽光招生」,嚴格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範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全面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對孝感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經研究成立孝感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忠勝 孝感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張曉琴 孝感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 文 孝南區教育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談際軍 市高新區社管局副局長
成 員:孝感市、孝南區、市高新區教育行政部門相關科(股)室負責人,孝感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統籌協調孝感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日常工作。孝南區教育局、市高新區社管局做好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的統籌指導工作。
四、學校學區範圍
孝感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文件劃定的招生範圍,在規定的學區內招生,具體學區範圍見附件1。原屬各相關學校學區的有關單位,學區不變。
五、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1.孝感城區小學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孝感城區常住戶口或在孝感城區居(暫)住,符合在孝感城區就讀條件且未入學的適齡兒童。
2.孝感城區初中招生對象為具有孝感城區常住戶口或在孝感城區居(暫)住,符合在孝感城區就讀條件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類型
1.居民子女
學生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戶口在孝感城區。按照《2020年孝感城區居民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附件2)執行。
2.隨遷子女
學生和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戶籍均不在孝感城區。按照《2020年孝感城區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見附件3)執行。
3.政策優待人員子女
符合優待政策的軍人、招商引資、人才引進、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公安和司法民警優撫對象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按照《2020年孝感城區政策優待人員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見附件4)執行。
(三)審核資料
請家長根據學生類型,對照各類學生招生辦法,相應提供有關證件或資料。
同一套房產,無論是自購還是租賃,在6年內,只可作為同一個家庭的子女就讀對應小學的依據;在3年內,只可作為同一個家庭的子女就讀對應初中的依據。
(四)報名流程及時間
1.網上登記。8月12日-17日,各學生家長登錄招生平臺,進行網上登記。
2.查詢信息。8月18日-20日,各學生家長登錄招生平臺,查詢初審結果。初審不通過的學生,可修改審核資料(每個學生最多只可修改一次資料)。
3.資料現場審核。網上初審通過的學生家長,帶上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按照學校反饋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資料審核。未按期進行資料現場審核的視為放棄申請。
4.相關部門資料審核。各學校將初審結果提交相關職能部門,由相關職能部門把關。
5.學校公示預錄名單。8月26日,各學校根據審核的情況,在學校官網上公示審核的結果及預錄學生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3天。預錄順序是:符合條件的居民子女,符合優待政策的軍人、招商引資、人才引進、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公安和司法民警優撫對象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隨遷人員子女(根據學校學位情況,按照積分從高到低依次安排申請就讀學生,積分相同情況下,在孝感居住工作年限長的優先安排)。
6.教育主管部門統籌、調劑。對於學生及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孝感城區均無房產,但未達到城區學校入學條件的居民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門在城區範圍內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學位。對於達到了基本積分(30分)且房屋租賃備案時間(或居住證)滿半年,但未達到申請就讀學校積分要求的隨遷子女,教育主管部門在城區範圍內按照「相對就近」原則進行調劑入學。不接受調劑的隨遷子女,回原籍就讀。
7.發放入學通知書。8月29日,各學校對公示無異議的學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8.報名入學。9月1日,新生憑入學通知書到指定學校報名入學。(澴川學校、黃香路小學9月7日開學。)
(五)民辦學校招生。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須根據管理權限報孝感市、孝南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告。民辦學校嚴格執行自願、免試的原則,按照招生規模招生。
(六)殘疾兒童入學。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初中、小學就近隨班就讀,中度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到孝感市特殊教育學校入學就讀。
六、工作要求
(一)明確招生責任。各學校校長為招生第一責任人,要認真落實省、市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強化管理,堅持原則,嚴格操作程序,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切實保障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學校招生工作小組要落實首問負責制,對家長諮詢要認真回復,對符合條件的要迅速辦理,對不符合條件的要耐心解釋,共同維護和諧穩定的招生環境。
(二)嚴肅招生紀律。要嚴格做到「六不準」:不準提前組織報名,不準組織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試,不準拒收學區內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入學,不準跨學區招生,不準舉辦特長班、重點班、實驗班,不準亂收費。
(三)嚴禁弄虛作假。各學生及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必須保證其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證件、證書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的行為,立即取消其申請資格,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強化責任追究。對於違規招生且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視情節輕重,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對違規收費的,除責令清退所收資金外,將按有關規定給予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紀律處分。
(五)加大宣傳力度。各學校要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政策,做好對社會和家長的政策宣傳、引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1.2020年孝感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學區範圍
2.2020年孝感城區居民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
3.2020年孝感城區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
4.2020年孝感城區政策優待人員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
附件1
附件2
2020年孝感城區居民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做好孝感城區居民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根據《義務教育法》及「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學生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戶籍在孝感城區的,適用本辦法。
第二條 以學生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孝感城區的房產證作為確定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申請就讀時,需向擬申請就讀學校提供全家戶口本,學生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房產證明材料。
1.學生父母(法定監護人)有多處合法房產,由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向擬申請就讀學校提供學區範圍內居住的合法房產證明。
2.已在孝感城區購置了商品房併入住,但目前還未辦理房產證的,可以憑具有法律效力的購房合同(或相關文書)及繳費發票認定就讀學校。
3.已在孝感城區購置了商品房但未交房的(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購房合同上標明的交房日期為準),該房產不能作為申請就讀學校的依據。
4.已在孝感城區購置了商品房且已交房的(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購房合同上標明的交房日期為準),因自身原因而未入住的,不得以其他非學生父母(法定監護人)的房產或租住房作為申請就讀學校的依據。
5.非住宅房(如商業用房、工業用房、辦公用房、閣樓、地下室、車庫等)以及未發生法律效力的贈與、遺囑房等,均不能作為申請就讀學校的依據。
第三條 因舊城改造而拆遷的,在拆遷過渡期內,學生父母(法定監護人)可選擇原居住地對應學校或現住址對應學校就讀。需向原居住地對應學校或現住址對應學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拆遷證明、房產證、房屋租賃備案等。
第四條 學生和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城區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輩的房產(自己沒有自購或自建房、單位公房等),並經核實的,可以祖輩的房產作為申請就讀學校的依據。需向擬申請就讀學校提供全家戶口本,祖輩戶口本及房產證明。
第五條 學生和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孝感城區沒有購置住房且已核實的,可以租住房為依據申請就讀學校。申請人在孝感城區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一年以上,且在申請就讀學校範圍內租住一年以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起始時間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從2021年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起始時間必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在其申請就讀學校為其子女安排學位;在孝感城區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不滿一年或在申請就讀學校範圍內居住時間不足一年,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第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發生調整變化時,根據實際進行評估修訂。
附件3
2020年孝感城區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做好孝感城區隨遷子女在孝感城區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0號)、《省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7〕18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有效解決城區學校大班額大校額問題,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學生和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戶籍均不在孝感城區的,但申請在孝感城區就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適用本辦法。
第二條 以學生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孝感城區的房產證明作為確定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申請就讀時,需向擬申請就讀學校提供全家戶口本,學生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房產證明材料。
1.學生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有多處合法房產,由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向擬申請就讀學校提供學區範圍內居住的合法房產證明。
2.已在孝感城區購置了商品房併入住,但目前還未辦理房屋權證的,可憑經住建部門網上備案的購房合同及購房交款稅務發票認定就讀學校。
3.已在孝感城區購置了商品房但未交房的(以經住建部門網上備案的購房合同上註明的交房日期為準),該房產不能作為申請就讀學校的依據。
4.已在孝感城區購置了商品房且已交房的(以經住建部門網上備案的購房合同上註明的交房日期為準),因自身原因而未入住的,不得以其他非學生父母(法定監護人)的房產或租住房作為申請就讀學校的依據。
5.非住宅房(如商業用房、工業用房、辦公用房、閣樓、地下室、車庫等)以及未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的贈與、遺囑房等,均不能作為申請就讀學校的依據。
第三條 因舊城改造而拆遷的,在拆遷過渡期內,學生父母(法定監護人)可選擇原居住地對應學校或現住址對應學校就讀。需向原居住地對應學校或現住址對應學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拆遷證明、房產證、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等。
第四條 學生和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城區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輩的(自己沒有自購或自建房、單位公房等),並經核實的,可以祖輩的房產作為申請就讀學校的依據。需向擬申請就讀學校提供全家戶口本,祖輩戶口本及房產證明。
第五條 學生和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孝感城區沒有購置住房且已核實的,以積分制入學方式申請就讀孝感城區公辦學校。
1.積分指標及分值體系見如下表:
2.為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制入學的申請人,最低積分必須達到30分且當年房屋租賃備案時間(或居住證)必須滿半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從2021年起,隨遷子女申請入學積分至少達到30分且當年房屋租賃備案時間(或居住證)必須滿一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第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發生調整變化時,根據實際進行評估修訂。
附件4
2020年孝感城區政策優待人員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
根據《湖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政聯〔2013〕4號)、《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隊 孝感市教育局關於做好全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孝消〔2020〕35號)、《關於印發<孝感市公安、司法民警優撫對象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的通知》(孝教辦發〔2020〕5號)、《孝感市教育局 孝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孝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以及市有關優化投資發展環境政策,結合有關單位意見,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符合政策優待的軍人、招商引資人員、人才引進人員、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公安和司法民警優撫對象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且申請在孝感城區就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適用本辦法。
第二條 符合政策優待的軍人資格認定及需要提供的資料。
1.資格認定。在孝感服役或在外地服役但戶籍(原籍)屬孝感城區的現役軍人,其申請在城區就讀的子女居住在孝感城區。
2.提供資料(原件和複印件)。①身份證明:申請人及其子女戶口簿(學生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出生證明等)。②居住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居住證或者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等。③軍官證件和部隊管理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第三條 符合政策優待的招商引資人員資格認定及需要提供的資料。
1.資格認定。在孝感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其他項目1億元及以上的招商引資企業的股東、董事、監事、法定代表人和副總以上公司高層管理人員,且居住在孝感城區。
2. 提供資料(原件和複印件)。①身份證明:申請人及其子女戶口簿(學生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出生證明等)。②居住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居住證或者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等。③企業資質證明:企業的工商登記證,及市招商管理部門出具證明。④任職證明:申請人任職該企業的股東、董事、監事、法定代表人和副總以上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證明。
第四條 符合政策優待的引進人才資格認定及需要提供的資料。
1.資格認定。以市組織人事部門的文件認定。
2.提供資料(原件和複印件)。①身份證明:申請人及其子女戶口簿(學生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出生證明等)。②居住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居住證或者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等。③市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引進人才確認文件。
第五條 符合政策優待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認定及需要提供的資料。
1.資格認定。以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報送的符合優待條件的名單認定。
2.提供資料(原件和複印件)。①身份證明:申請人及其子女戶口簿(學生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出生證明等)。②居住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居住證或者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等。③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提供的符合優待條件的人員名單。
第六條 符合政策優待的公安、司法民警優撫對象認定及需要提供的資料。
1.資格認定。以孝感市公安局、孝感市司法局政治機關報送的名單認定。
2.提供資料(原件和複印件)。①身份證明:申請人及其子女戶口簿(學生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出生證明等)。②居住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居住證或者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等。③孝感市公安局、孝感市司法局政治機關提供的符合優待條件的人員名單。
第七條 符合政策優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認定及需要提供的資料。
1.資格認定。以孝感市衛健委、孝南區衛健局報送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名單認定。
2.提供資料(原件和複印件)。①身份證明:申請人及其子女戶口簿(學生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出生證明等)。②居住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居住證或者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等。③孝感市衛健委、孝南區衛健局提供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名單。
第八條 符合政策優待人子女就學,根據其居住地址及其就讀意向,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