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女孩遇害,13歲嫌疑人被父母申請送進少年管教所,接受教育

2020-12-18 生活論事

我國《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一律不負刑事責任,即不滿14周歲的人所實施的任何行為,都不構成犯罪。

也就是說,不滿十四周歲的人,實施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用負刑事責任。沒有犯罪也就談不上刑法,這位堂哥不滿14,就被免於刑法。

有知情者透露:這位13歲的堂哥身高馬大,看上去就是成年人了,案發後,嫌疑人看上去「很平靜」,別人問他,你小妹找到了嗎?

他回答,「沒找到,一點線索也沒有。」村民評價:脾氣有點怪,有時候很暴躁,亂打人。

由於他們的特殊關係,還有父母也沒有很好的教育方法,就想政府給出面教育,算是懲罰,來謝恩受害者的堂妹。

4月21日,13歲嫌疑人楊某某所在村村支書接受採訪表示,案件剛偵破時,楊某某的父母寫了申請,要求把楊某某送到少管所。

當日下午,郎溪縣將案情通報給楊某某的父母。「他的父母要求,小孩交給國家或者公安(處置)。

民警告訴他們,國家不可能代為管教,只能儘量送去少管所。

於是他的父母就寫了申請,要求將他送到少管所,待兩到三年,給他一個教育,以後有重新做人的機會。

看來嫌疑人的父母也是非常痛恨這位兒子的,最後的辦法就是讓法律管他,可是當前的法律對他沒用。

另一方面也看出,父母對孩子教育有問題,沒有給他立下規矩,做一位守規矩的人,以至於犯下這麼大的事情。

父母想著待兩三年給他一個教訓,別人的小孩死了,他們的小孩才得到一個教訓,現在的法律保護的是犯罪兒童,根本不是保護遇害者。

無辜的人永遠失去了生活的機會,殺人犯卻可以從頭來過,他小小年紀就剝奪了他人生命,還要給他重新做人的機會,所以刑罰當前不具備威懾力,造成惡性犯罪不絕。

有網友呼籲:

設身處地想想受害的孩子被加害時身體及內心的無比恐懼、痛楚、無助以及求生的渴望或許還有復仇的啟盼, 強烈建議修改刑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可以在指定機構監管,至成年,再接受應有的懲罰。即保證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也確保正義得以彰顯。

對於遇害的孩子來說,沒有起到保護作用,所以,每當有未成年人犯下嚴重大錯的時候,就只能呼籲:刑法的修改應該能夠應對社會形勢的發展。

惡意殺人重罪,應該不限年齡,一律嚴懲,感覺只有這樣才對遇害者一個說法,這樣的呼聲還將繼續,也許只是一種呼籲,得不到落實,畢竟是未成年人,懂得道理還是很少,人生觀沒有形成。

給殺人犯重新做人的機會?那誰給受害人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小時候不好好教育,那是鍋害家人和社會一輩子,父母也安心不了,還不如上學之前好好做規劇。

END

相關焦點

  • 安徽10歲女孩遇害:13歲嫌疑人父母申請將他送少管所
    「他的父母要求,小孩交給政府或者公安(處置)。民警告訴他們,政府不可能代為管教,只能儘量送去少管所。他的父母就寫了申請,要求將他送到少管所,待兩到三年,給他一個教育,以後有重新做人的機會。」全文1110字,閱讀約需2.5分鐘 新京報記者 王昱倩 實習生 杜萌 編輯 陳曉舒 校對 李立軍安徽郎溪縣10歲女童小婷被害一案
  • 安徽10歲女孩遇害:嫌疑人拋屍灌木叢,警方闢謠碎屍
    通報稱,一名10歲女童小婷(化名)遇害,嫌疑人為13歲的男孩楊某某。 案件涉及的雙方均為未成年人,此案的一些疑點引發網絡討論——小婷是否被強姦碎屍?楊某某的作案動機,以及對楊某某的處置措施等等。
  • 大連被害女孩母親不接受道歉 13歲行兇男孩父母公開道歉
    【大連被害女孩母親不接受道歉,大連13歲行兇男孩父母公開道歉】今天上午,大連13歲行兇男孩的雙親在《大連日報》上公開對遇害的10歲女孩親屬道歉,道歉信中二人對被害女孩的親屬表示懺悔,並稱將會按照判決進行賠償。
  • 安徽10歲女孩遇害:13歲嫌疑人在家被溺愛 住在女孩隔壁
    荔枝特報專稿 文/李照 採訪/李照、孟煦4月13日傍晚,10歲的婷婷(化名)在微信朋友圈接連發兩條自拍視頻,她在自己的臥室裡對著鏡頭露出小女孩調皮的笑容,輕聲問道「我美嗎」;另一條視頻裡,她用了時下流行的妝容濾鏡自拍,頭頂變換著漂亮的花冠。次日,婷婷失蹤了。5天後,她瘦小的遺體在距家400米外的一處灌木從中被發現。
  • 10歲女孩遇害,嫌犯為13歲堂兄,網友:如何防止保護變為庇護?
    又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受害的一方是只有10歲女孩,加害的一方是13歲男孩。14日下午,安徽省郎溪縣一村民向當地警方報案稱,當日自己10歲的女兒楊某婷中午離家後一直沒有回家,懷疑其可能走失,希望警方協助尋找。
  • 安徽殺死10歲女孩嫌疑人是13歲堂哥,是什麼導致了這樣的悲劇?
    4月14日,安徽一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引發輿論發酵。記者探訪涉事村莊,10歲女孩家大門和窗戶緊閉,隔壁就是嫌疑人楊某某家。多名鄰居稱,兩人是堂兄妹。楊某婷奶奶情緒崩潰一直哭,被接到親戚家短住。女孩家屬稱,網傳女孩遭強姦分屍系謠言。
  • 父母拒不配合執行,降價拍賣失敗,大連13歲殺人少年家房屋將變賣
    10歲的女孩淇淇,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意外被殺害,而兇手是一名不滿14歲的未成年人蔡某某。13歲男孩蔡某,把住在同一個小區的10歲女孩淇淇騙到家裡,欲行不軌卻遭到激烈反抗。盛怒之下的男孩蔡某,瘋狂地用水果刀在女孩身上亂捅一氣,女孩當場身亡。隨後蔡某將女孩淇淇拋屍小區的綠化帶中灌木叢。
  • 大連13歲少年殺人父母名下房屋拍賣無人敢買!為什麼?
    社會熱點話題評說,每日必保更新 就在昨天,也就是11月2日,遼寧省大連市13歲少年殺人案男孩父母名下房產進行司法拍賣,直到今天(11月3日)上午10點拍賣結束,都沒有人敢買!為什麼?
  • 安徽殺害10歲女孩的13歲兇手無罪?他還是個孩子,千萬別放過他!
    #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後拋屍#看到後,我也是瞬間清醒,感到不寒而慄!一起人神共憤的未成年殺人案發生在安徽郎溪。根據新聞報導,4月14日,這個小女孩突然失蹤了,她的家人一直在急著尋找,其父親也是選擇報警請求警方協助尋找!
  • 13歲男孩殺害10歲堂妹,可是這位堂哥有一塊免責金牌
    有媒體報導:4月18日,安徽宣城警方發布通告,此前走失報警的女孩楊某婷系被13歲男孩楊某某侵害遇難。18日上午,根據楊某某供述並經現場指認,警方在梅村村一灌木叢中找到楊某婷的屍體。民警經過通過走訪調查、分析研判、軌跡追蹤等各項工作,排除了失蹤女孩楊某婷離家出走、被他人接走、被拐賣的可能性。最終鎖定了13歲的嫌疑人,知情人透露被害人與嫌疑人系堂兄妹關係,如此近的關係很難讓人會想到做出這種事情。
  • 21歲女孩在酒店遇害 嫌疑人已被玉山縣公安局刑拘
    (圖據網絡)【21歲女孩在酒店遇害】3月19日16時左右,一名21歲的女子在上饒市玉山縣洛晶酒店香消玉殞,據被害人的姑父描述,兇手疑似用手機充電線將其勒死。目前,嫌疑人已被玉山縣公安局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據相關知情人士介紹,被害女子劉某今年21歲,是三清山風景區楓林人,生前在玉山某足浴店上班。
  • 四川13歲少年弒母,原因竟是爭吵,未成年人的教育刻不容緩
    所以說,孩子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教育十分重要。少年強則國強。可是現在,手機、電腦隨處可見,還有網絡上的很多不好的東西以及出現在影視作品中的暴力傾向,很多孩子都能看到甚至去模仿。顯然這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2月24日,就發生了一起惡劣的事件——未成年人弒母。2月25日下午,四川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發布了一則警情通報。
  • 安徽亳州16歲犯罪嫌疑人落網,翻牆回家曾留血腳印,遇害者系其嬸嬸
    公安機關偵查發現,譙城區魏崗鎮劉小廟行政村孟半樓村16歲少年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村民介紹,遇害者系嫌疑人遠房嬸嬸。警方在周邊村莊的監控視頻中,搜尋到嫌犯王某的身影此前報導:安徽16歲少年殺嬸嬸 翻牆回家留血腳印8月29日,安徽亳州。
  • 【熱點】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 如何最大限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熱點新聞2019年10月20日,13歲大連男孩蔡某某將在同小區內居住的10歲女孩小淇殺害,並拋屍灌木叢。據悉,琪琪死於失血過多,她的胸腔和腹腔被蔡某用一把摺疊水果刀,捅了7刀。事件一出蔡某某被收容管教的消息引發了大家的不安與擔心      警方表示,對蔡某收容教養三年已是目前法律框架內最嚴厲措施,這樣的頂格處理,他們也很無奈。鑑於近幾年出現多起未滿14歲成為未成年犯罪「護身符」的案件,加之對收容教養能否真正起到懲戒作用的疑慮,公眾對降低刑責年齡的呼聲一直高漲。
  • 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開庭,兇手家屬無人到場,不曾道歉
    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強則國強,少年富則國富,少年自由則國自由。慷慨激昂、讓人熱血沸騰的《少年中國說》言猶在耳,梁啓超將少年比做中國的未來,中國的希望。少年有理想,有熱血,有學識,則中國有希望。雖然已經過去百多年了,時代在變,但是它所表達出來的精神不會變,寓意不會變。
  • 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未成年人的罪惡之手拿什麼束縛?
    近日,安徽一13歲男孩疑似侵害一10歲女孩(楊某婷),經多位村名證實,兩人系堂兄妹關係。楊某婷的母親也早已和其父親分手,離開了家。 據報導,事發當日楊某婷的父親外出上班,奶奶外出採茶,家中僅剩楊某婷一人獨自上網課。於是,兇案就這樣發生了。
  • 一對母女家中先後遇害,女孩年僅13歲,如此窮兇極惡,幕後黑手是誰?
    一對母女家中先後遇害,女孩年僅13歲2001年5月24日晚,柳州市柳南區發生了一起兇殺案,居民朱某和她的女兒向某在自己家中同時遇害。該案歷經多年未被破獲,辦案民警每每提及,感慨頗多。據了解,這起命案發生在鵝山路某居民房內,被害人分別是41歲的女子朱某及其13歲的女兒向某。
  • 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判賠128萬!如何最大限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熱點新聞 2019年10月20日,13歲大連男孩蔡某某將在同小區內居住的10歲女孩小淇殺害,並拋屍灌木叢。據悉,琪琪死於失血過多,她的胸腔和腹腔被蔡某用一把摺疊水果刀,捅了7刀。
  • 永遠停留在10歲的淇淇,終於等到這封道歉信……
    遼寧省大連市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10歲女孩王某一案有了最新進展。11月6日,記者從被害女孩王某母親賀美玲處獲悉,蔡某某父母於今日在《大連日報》對其登報導歉。道歉信全文如下:淇淇的親人們:對不起!我們是( 2020)遼0204民初60號案件的蔡維偉、莊獻傑,作為孩子的父母,我們對孩子疏於管教,沒有管好孩子,沒有教育好孩子,釀成了淇淇的慘案。我們自責、內疚、懊悔,慘劇的發生對淇淇的家庭是沉重的打擊,淇淇的父母失去了女兒,我們萬分愧疚,慘劇的發生,我們後悔莫及,是我們做父母的失職和失敗,我們平時沒教育好孩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是我們的錯,我們真的對不起!
  • 14歲男孩被父母送進戒網癮學院後骨折,涉事教官已被停職
    14歲男孩被父母送進戒網癮學院後骨折,涉事教官已被停職湖南某地,王某的兒子今年14歲,因為上網成癮便輟學在家一直待著,每天什麼都不幹,只知道打遊戲,也不和別人交際,夫妻二人看兒子這種狀況,毫無辦法,經過一番商量之後決定將兒子送去特殊學院戒戒網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