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發回重新審理的被告人王書金故意殺人、強姦案進行公開宣判,再次判處被告人王書金死刑。
王書金辯護律師周兆成介紹,這次庭審,法院經認定被告人王書金1994年11月21日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劉某某、1995年農曆八月初的一天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張某芳、1995年農曆七月下旬的一天強姦被害人賈某某後殺害未遂。此外,將先前未認定的「1993年11月29日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張某芬」也認定了。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書金於1993年11月29日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張某芬、1994年11月21日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劉某某、1995年農曆八月初的一天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張某芳、1995年農曆七月下旬的一天強姦被害人賈某某後殺害未遂。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書金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姦婦女,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應依法數罪併罰。王書金犯罪動機卑劣,犯罪情節及後果均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雖有自首情節,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王書金的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遂以被告人王書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對附帶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決。
周兆成律師認為,這次宣判,儘管結果不變,但是意義不凡。「雖然判決結果一樣,但是法治意義卻完全不同。這個案件的判決,體現了我國司法機關高度重視程序正義,保障人權,也反應了我國法治水平已經與國際接軌,應該點讚。」
此前,周兆成律師告訴記者,王書金歸案後一直堅稱自己是聶樹斌案背後兇案的真兇,不過最終沒有被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為王書金所為。
判決書顯示:對於王書金及其辯護人所提1994年8月5日石家莊西郊強姦、殺人案系王書金所為的意見,公訴機關認為,根據現場勘查筆錄、屍體檢驗報告、證人證言等證據,王書金關於該起作案系其所為的供述與石家莊西郊強姦、殺人案在時間、被害人身高和死因、頸部纏繞物等一些關鍵情節上存在重大差異,石家莊西郊強姦、殺人案不是王書金所為,本院認為公訴機關的意見和理由成立,王書金及其辯護人所提該案是王書金所為的理由不能成立。
另外,針對此前該案被害人之一的張某芬方提出的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對於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所提的喪葬費予以支持;所提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均不屬於附帶民事賠償範圍,不予支持;所提誤工費、交通費等因無證據不予支持。法院判處王書金賠償民事訴訟人經濟損失37887.5元。
速豹新聞網·山東商報記者 施娟
速豹新聞網·山東商報編輯 徐曉陽
【來源:山東商報速豹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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