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產稅又被提出來了。上海市發布了一個暫行辦法,房產稅接著收。
其實房產稅在上海和重慶試點已經差不多10年了。圍繞著房產稅的立法、標準、徵收範圍和手段一直沒有很明確的消息。
對於很多人來說,房產稅的徵收,有點像狼來了。這個狼兇不兇,來不來,有很多思慮。
其實,房產稅的叫法並不說非常貼切,如果叫「房產類資產持有稅」就好多了。
因為這個稅,實際上是針對產權人持有時產生資產收益時收的稅。
房產類資產收益有幾種,一種是用於出租和經營取得的收入,另一種是買賣或抵押時產生的房產增值。
這些啊,早就開始收了。我們自有的房屋出租,其中就要繳納房產稅,還有商業用房,包括寫字樓、公寓、商鋪這樣的商業性質的房屋,也已經開始收取房產稅。在買賣的時候就不說了,有一個資產增值稅,基本也是這一類。
現在的問題是還有一些不確定性的,是持有多套住宅類房產,也不出租,也不經營,就擺在哪裡的,要不要收房產稅。
不過這些房屋並沒有產生收益,也沒有買賣獲得收益,為什麼也要徵收房產稅呢?
那是因為,我們忽略了一點,就是資產的閒置也是一種資產的浪費。
好比說,張三有2套房,一套自住我們就不說了,充分利用了。另外還有一套房,張三既沒有出租也沒有買賣,就放在那裡,頂多交點物業費。
那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是說,張三的第二套房並沒有給社會創造什麼樣的價值,反而佔用了一套房子可以用來居住或出租的資源。
如果這樣的話,徵收一定的房產類資源佔用稅,就很正常了。
對於國家來說,資源充分利用才是最優化的。房子空置不給人住,就是浪費。你出租了,取得收益,國家也取得稅收,大家都得益。不出租也不賣掉,空在哪裡,就是閒置,這個閒置成本,得由你來承擔。
土地也是這樣,比如某港企,多年前就拿地開發,結果進展緩慢甚至不建設曬地皮,多年以後等地皮漲價了就甩手賣掉賺得盆滿缽滿。
這種對於無法再生的土地資源來說,不但是極大的浪費,還涉及到國有資產的損失和機會成本的浪費。
綜上所述,房產稅,我們沒必要懼怕,這個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平衡資源利用和人地關係,和諧社會。
但是現在的難點,一個是各地區情況不一樣,比如上海和重慶兩個房產稅試點城市,在住宅面積的計算標準上也是不同的,一個是按建築面積,一個只計算套內面積。還有計徵方式也是不一樣的,所以,為什麼挑這兩個城市試點,也是有想法的。
還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產權登記聯網問題,現在基本上已經解決了,後續還需要在繳納環節時機和違規立法上下點功夫就可以了。
無論如何,房產稅作為資產稅的一種,是大勢所趨,也是國之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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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地產老棕衣
編輯 | 陳 雨
審核 | 劉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