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印發了《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試行)》)。本方案自12月10日起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初一年級開始實施,有效期為3年。《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方案(試行)》(深教﹝2018﹞528號)同時廢止。對比原方案,本方案對不少細項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如重要觀測點「參加校內外公益性活動」的時間表述由「累計24小時及以上」調整為「不少於8小時」,且強調了學校的主體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該評價結果只作為指導學生成長的依據、學生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的依據、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依據,不納入學生的升學計分。
為什麼實施初中生綜評?
據介紹,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素質發展狀況的綜合記錄和分析,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成長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是全面提升義務教育質量的重要保障。做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有利於扭轉以考試分數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片面傾向,並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提供更加綜合的參照依據;有利於引導學生更全面地認識自我,更合理地規劃自我,更主動地發展自我;有利於學校、家庭、社會形成正確育人觀,為發展素質教育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為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我市於2018年頒布實施了《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方案(試行)》(深教﹝2018﹞528號)。現根據相關文件並結合試行的實際情況、大量論證調研、多方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對《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方案(試行)》進行修訂,形成本方案。
如何評價?
評價內容有哪些?深圳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兩部分:一是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指標,主要包括學生良好品行以及日常行為規範,具體包含對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與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二是學生的個性特長與突出表現,通過建設「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為每一個初中學生建立「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以下簡稱「綜評檔案」),如實對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的狀況進行記錄、分析和評價。
如何評價?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運用重要觀測點定量評價、寫實記錄與多元定性評價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具體包括綜合素質基本指標評價、個性特長與突出表現寫實記錄、評語評價和檔案呈現等方式。
其中,綜合素質基本指標評價基於25個重要觀測點是否達標,最終得出達標或不達標兩種結果。由學校和家長在25個重要觀測點中,按學期(第六學期不評價)根據學生的現實表現在「是否達標」欄目勾選「是」或「否」進行評價。學生初中階段綜合素質達標有兩種途徑:一是學生每學期25個重要觀測點中有20個達標,則本學期綜合素質基本指標評價達標,如果5個學期皆達標,則該生在初中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達標;二是學生在5個學期累計共有105個指標達標,則該生在初中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達標。評價結果由「信息平臺」自動生成。
個性特長與突出表現通過寫實記錄完成;評語評價由學生、家長及教師等多方主體完成;檔案呈現由「信息平臺」自動生成。個性特長與突出表現可由學生在教師和家長的指導下,記錄自己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與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表現,並上傳競賽獲獎證書、榮譽類證書以及其他值得呈現的相關材料。不要求五個方面全部填寫,可有選擇地填寫,能隨時在「信息平臺」錄入,在檔案生成前多次修改更新。
不納入升學計分
市教育局還明確,評價結果只作為指導學生成長的依據、學生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的依據、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依據,沒有納入學生的升學計分。
《方案(試行)》提到,初中學校要將學生的「綜評檔案」提供給高中階段學校使用。「綜評檔案」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達標的學生可以參加所有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錄取;綜合素質評價不達標的學生,不能報考廣東省一級高中學校。「綜評檔案」不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成績相同情況下的錄取比較條件。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把學校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情況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管理水平以及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
學校要履行綜評的主體責任
同時,《方案(試行)》還強調,學校要履行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主體責任,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安排專人負責具體工作,及時處理申訴、投訴和建議。學校要充分利用資源,尋求支持,為學生成長提供平臺和機會,引導家庭積極配合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多途徑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努力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共同推進素質教育的強大合力。
25個重要觀測點中,除第3、23兩項(尊敬老師,尊重長輩,遇到師長主動問好,在家孝敬長輩,待人友善;每周至少完成1次家務勞動,每天整理好自己房間)由學校、家長共同完成,分別填寫是否達標外,其它項都由學校填寫,班主任與任課教師共同討論確定是否達標。而對於家長關注的公益活動時間,原方案第4個重要觀測點「參加公益活動、志願者活動、社區服務等累計24小時及以上」,現方案已改為觀測點5「積極參加校內外公益性活動,學校組織的公益性活動不少於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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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文麗
【來源: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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