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教育局正式印發《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以下簡稱《綜評方案》),明確方案將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開始實施,「綜評檔案」不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成績相同情況下的錄取比較條件,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簡化指標,優化系統
2019年12月,為做好我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積極回應廣大市民的關切,深圳市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各職能處室負責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家長代表、教師代表、教研專家參加的方案修訂工作組,進行了認真深入的研究,對《綜評方案》進行了完善。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深圳市教育局就《綜評方案》(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徵求意見。市教育局積極吸取各類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再次對《綜評方案》做了修改完善。
新《綜評方案》主要就市民關注的綜合素質評價指標要求偏高、操作相對複雜、增加家長負擔等問題進行修訂,簡化考核指標,優化作業系統。
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明確重點調整評價思路
據了解,深圳市教育局在反覆研讀國家綜合素質評價文件與中考改革指導意見基礎上,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的根本宗旨在於落實立德樹人任務,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須注重考察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
對於家長關心的如何達到所有指標的高分值,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原方案採取不同等級不同賦分的方式進行評價,新《綜評方案》取消賦分,並將綜合素質指標分解為「基本綜合素質指標」和「個性特長與突出表現指標」兩部分,對「基本綜合素質指標」採用達標與不達標的方式進行評價,基本由學校填報;對「個性特長與突出表現指標」,只進行寫實記錄,不進行評價,由學生在老師和家長的指導下填報。
基本指標評價由學校和家長在「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表(基本指標)」的25個重要觀測點中,根據學生的現實表現在「是否達標」欄目勾選「是」或「否」。連續5個學期,每學期有20個觀測點達標或5個學期累計105個觀測點達標,則該生總評價達標(初三下即第六學期不評價)。評價結果由「信息平臺」自動生成。
調整結果應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可持續發展
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原方案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主要用於劃定招生學校錄取標準;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的則優先錄取;自主招生學校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條件。新《綜評方案》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中考錄取的參考,基本綜合素質指標達標的學生可以參加所有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錄取,基本綜合素質指標不達標的學生,不能報考廣東省一級高中學校。
強化學校主體責任,減輕家長和學生負擔
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綜評方案》強調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要履行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主體責任。五個維度25個重要觀測點的評價除 「尊重長輩」(第3)、「完成家務勞動」(第23)需要家長參與評價外 ,其他均由學校負責。學校須安排專人負責綜評工作,組織協調家長和老師完成各自負責的重要觀測點評價。同時,「信息平臺」操作標準化、便捷化,可通過電腦端和手機端隨時隨地登陸,便於學生、家長與學校使用。
另外,關於家長關心的「義工」問題,新《綜評方案》第5個重要觀測點表述為「積極參加校內外公益性活動,學校組織的公益性活動不少於8小時」。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學校每學期應組織開展,並為每位學生提供不少於8小時的公益性活動。公益性活動形式有:以班級、團隊等集體形式組織開展的校內外公益性活動,如到社區福利院慰問,開展社區公益宣傳,參加社區公益環保活動;參與學校日常管理服務(圖書館、食堂、廣播站等),參加校園大型活動(體育節、藝術節、科技節等)的服務性工作、校園值周和大掃除活動等。除了學校組織的公益性活動以外,學生自願參加的校外公益性活動時長可以在個人寫實記錄欄目進行個性化補充,不計入學校組織的8小時公益性活動。
編輯 / 毛芸 於源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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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深圳衛視深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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