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利用外資提質增量,廣東出臺十二條措施穩外資。日前,廣東省政府印發《廣東省進一步做好穩外資工作若干措施》(下稱《措施》)。
《措施》從進一步擴大開放、加大投資促進力度、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營造支持外資企業穩定發展良好環境4個方面提出了12條措施,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廣東省商務廳表示,今年以來,受疫情等不利因素影響,廣東實際使用外資仍達821.9億元,總體好於預期,並且呈現明顯回穩態勢。
△廣州南沙港碼頭
擴大外資市場準入政策
為進一步擴大開放,《措施》提出,落實擴大外資市場準入政策。比如,全面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鼓勵外商投資新能源汽車領域,放寬商用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支持中外合資乘用車企業的外方按規定轉讓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取消設立外資人才中介機構、職業介紹機構對外方投資者出資比例和從業年限的限制。
在加快金融服務業開放進程方面,《措施》支持外資企業開展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業務。支持境外機構投資者通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參與投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企業(基金)。允許外資企業從「投注差」外債管理模式調整為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舉借外債。探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
《措施》還提出,加大投資促進力度,創新投資促進方式。其中,將省領導聯繫跨國公司直通車機制適用範疇擴大到在粵有重大投資項目或意向的跨國公司構建粵港澳大灣區聯合推介和招商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設立市場化、專業化招商機構,採取更靈活的方式,對招商團隊及其成員予以激勵。
強化重大項目支持保障
為強化重大外資項目支持保障,廣東將落實好省財政對重大外資項目的資金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年實際外資金額(不含外方股東貸款)超過5000萬美元的新項目、超過3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等按不低於2%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
《措施》還提出,建立完善省、市兩級重大外資項目工作專班,將符合條件的、投資總額1億美元以上在談、籤約、在建外資項目按程序納入省重大外資項目專班協調,由省政府協調統籌用地、能耗、汙染物排放等事項,實施「一企業一專員」「一項目一方案」精細化管理。
廣東還將支持外資總部型企業發展。《措施》提出,完善在廣東設立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具有總部功能的機構的認定標準,對省級財政年度貢獻首次超過1億元的外資總部型企業,省財政按其當年對省級財政貢獻量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強化平臺引資作用。
此外,在廣東自貿區探索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繼續推動新一批省級管理權限下放。支持廣東自貿區改革創新經驗率先在省內綜合保稅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複製推廣。
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
降低外商投資企業合規成本
在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方面,廣東省將全面貫徹外商投資法律法規,加快推進外商投資企業權益保護地方立法,構建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縱向聯絡和橫向協調機制。與此同時,保障外資企業平等參與標準化工作和政府採購。比如,統籌安排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引導和鼓勵外資企業參與標準制定。支持外資企業符合條件的中國籍員工申請加入政府採購評審專家。
在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廣東將加大對涉外領域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推動建立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健全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深化重點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平等保護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的智慧財產權。《措施》還提出,規範外資領域審批監管。科學合理設定市場監管、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執法檢查頻次,推行「綜合查一次」等檢查制度,降低外商投資企業合規成本。
支持外資企業出口轉內銷
廣東還將營造支持外資企業穩定發展的良好環境。《措施》提出,提升營商環境便利化水平。比如,加快制定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進一步提高外籍人才來粵工作便利度,支持在深圳等地試點放寬對急需緊缺的創新創業和專業技能人才的停居留限制。提高通關時效、降低合規成本。
△廣州航拍
為支持外資企業應對疫情穩定發展,《措施》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申請無抵押、優惠利率貸款。通過設備獎勵等方式,支持外資製造業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支持外資企業適銷對路的出口產品轉內銷,加強內銷渠道建設、精準對接消費需求,強化內銷融資信貸扶持。保障內外資企業同等享受國家和省助企紓困相關政策。
(總臺央視記者 黃東旭)
(編輯 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