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與歐美漢學界,「宋代近世」說(亦即「唐宋變革」論)是最為流行的中國史研究的經典假說,最早為日本京都學派創始人內藤湖南提出來:「唐代是中國中世紀的結束,宋代則是中國近代的開始。」
內藤湖南的弟子宮崎市定進一步發展了「宋代近世」說,認為「宋代社會已經表現出顯著的資本主義傾向,與中世社會有著明顯的差異」,宋代中國出現的新現象,如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的發達、知識的普及,與歐洲的文藝復興是「並行的、等價的」歷史運動。宮崎市定的《東洋的近世》一書,副題即為「中國的文藝復興」 。在宮崎市定這裡,「文藝復興」、「資本主義傾向」、「近世」顯然是同義的。
歐美也有多位漢學家服膺「宋代近世」的假說,歐洲宋代史研究的先驅、法國漢學家白樂日曾發起一個龐大的宋史研究計劃,立志要研究宋代如何比西方更早地成為「現代的拂曉時辰」 ;另一位法國漢學家謝和耐說:「十三世紀的中國其現代化的程度是令人吃驚的:它獨特的貨幣經濟、紙鈔、流通票據,高度發展的茶、鹽企業,對外貿易的重要(絲綢、瓷器),各地出產的專業化等等。國家掌握了許多貨物的買賣,經由專賣制度和間接稅,獲得了國庫的主要收入。在人民日常生活方面,藝術、娛樂、制度、工藝技術各方面,中國是當時世界首屈一指的國家,其自豪足以認為世界其他各地皆為化外之邦。」
美國孟菲斯大學教授孫隆基寫過一篇題為《全球視野中的中國千年》的長文,文中論及宋朝部分,直接使用了「世界『近代化』的序幕」的標題,文章說,「在我們探討宋朝是否是世界『近代化』的早春,仍得用西方『近代化』的標準,例如:市場經濟和貨幣經濟的發達、都市化、政治的文官化、科技的新突破、思想與文化的世俗化、民族國家的成形,以及國際化,等等。這一組因素,宋代的中國似乎全部齊備,並且比西方提早五百年。」
「宋代近世」說的一大貢獻,是揭示了發生在唐宋之際的歷史性變遷,發現了內在於華夏傳統的近代化動力。
唐朝是中世紀的鼎盛形態。唐制來自南朝體制與北朝體制的混合,南朝體制從東漢—魏晉演化而來,包括世族政治、門閥壁壘、士族莊園經濟、朝貢貿易、良賤身份制度,等等;北朝體製成型於北魏,包括世襲罔替的貴族制與奴隸制、兵農合一的府兵制、人身束縛於土地的均田制、整齊劃一的坊市制,等等,都具有濃厚的中世紀色彩:強調身份設定與人身依附,社會凝固而井然有序。
自晚唐開始,直至宋代,這些典型的中世紀制度特質都走向解體:世族消失,門閥壁壘消彌,府兵制、均田制、坊市制瓦解,中古良賤制度消亡,部曲與奴婢解放為自由民。國家放棄了對臣民的身份與人身控制,轉而重視市場、工商業、金融與貨幣所創造的利益。這樣的歷史性變遷,構成了「唐宋變革」的重要內涵。
「唐宋變革」不是華夏文明的裂變,而是基於文明積累的演進結果,比如從唐代的「飛錢」孕育出宋代發達的商業信用,宋時瓦解的府兵制、均田制、坊市制早在中晚唐已經出現鬆動,宋朝管理海外貿易的市舶司也是繼承自唐朝設置。文明的積累與演進如同衝積平原,歷史是長河,時光的河水流淌而過,不舍晝夜,不斷留下前人的經驗與成果,慢慢地便堆積出一個豁然開朗的世界。
但「唐宋變革」論者往往忽略了歷史的另一面:在9~13世紀的中國大地上,還有一段與「唐宋變革」並行的歷史發展,那就是遼/西夏—金—元的制度傳承,就如在宋朝文明的「衝積平原」隔壁,還有另一條不同流向的河流經過。
遼制來自唐制與遊牧部族制度的混合,遼設南面官、北面官分治南北領地:「北面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治漢人州縣、稅賦、軍馬之事。因俗而治。」 治民的法律也分為兩個部分:「詔大臣定治契丹及諸夷之法,漢人則斷以律令。」 在胡漢分治的過程中,又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制度融合,比如遼國的「斡魯朵」,為契丹皇帝之私有組織,轄有「宮戶」(皇室之奴隸),這一草原組織便吸收了唐朝皇莊的制度成分;契丹貴族私有的「投下戶」,則與唐朝的部曲、官戶有著共同的制度淵源。
在「唐宋變革」漸次展開之時,遼/西夏—金—元的制度傳承幾乎沒有參與進來。蒙元相續滅金、滅宋,但其制度主要還是繼承自唐制與遼金體制,而不是宋——我的意思,當然不是說元制之中沒有宋制的成分,元朝的海外貿易體制便沿襲自宋制,元鈔也借鑑了宋朝發行楮幣的經驗,不過,金國交鈔對元鈔的影響無疑要更大,比如都以「鈔」為名,都不分界,無限期發行。
相對來說,中世紀性質的唐制與遼金體制更是深深嵌入了元制,讓我舉幾個例子:元制中的投下制、驅口制、肉刑制度、全民配役制度,在宋制中是找不到的,但我們可以從草原部族舊制中找到淵源;元朝推行的軍戶制、匠籍制、宵禁制、路引制,宋時已經消亡或趨於消亡的過程中,其制度淵源可以追溯到「唐宋變革」前的魏晉—隋唐。
換句話說,宋元易代之時,「唐宋變革」開啟的近代化出現了某種程度的逆轉。套用「唐宋變革論」的說法,不妨稱其為「宋元變局」。我們看中國近世史的演進,既要注意「唐宋變革」,也應當留意「宋元變局」。
「宋元變局」對於中國歷史走勢的影響是十分深遠的,不但塑造了元朝社會,而且限制了後世歷史發展的方向與走勢: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幾乎全盤繼承了元朝的分封制、家臣制、廷杖制、宵禁制、路引制、匠籍制、諸色戶計、全民配役制度、賤口奴婢制度,以及粗糙的治理技術。而元制中尚保存的宋制,比如重商主義政策,卻被朱元璋堅決扔掉。
從西歐的近世史來看,重商主義恰恰構成了資本主義發展的重要一環,早期資本主義在西歐城市的興起,從來不是靠完全自發的「看不見的手」,而是靠重商主義的「看得見的手」:國家積極介入市場、拓展商貿、財政擴張、貨幣積累、特許經營……這樣的情景,同樣出現在宋朝,而在朱元璋時代則完全消失。
朱元璋對元制的因襲也許是不自覺的,他自覺想要恢復的,其實是唐制。他修《大明律》,即以《唐律疏議》為範本,而摒棄了宋人編敕的立法方式;他將市舶納入朝貢體系內,夢想的也是要恢復「萬國衣冠拜冕旒」的盛唐氣象,而不是「漲海聲中萬國商」的宋朝式通商風景。大明之後是大清,清承明制,還從關外帶入了更具中世紀色彩的主奴關係、莊園制度、投充制度。
多年前,我讀到元代史研究學者周良霄先生的一段話,一直心有戚戚焉。周先生說:元制,「對宋代而言,實質上是一種逆轉。這種逆轉不單在元朝一代起作用,並且還作為一種歷史的因襲,為後來的明朝所繼承。它們對於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發展進程,影響更為持久和巨大。譬如說,世襲的軍戶和匠戶制度、驅奴制度、諸王分封制度、以軍戶為基礎的軍事制度等等。……從嚴格的角度講,以北宋為代表的中原漢族王朝的政治制度,到南宋滅亡,即陷於中斷。」 ——也許,正是宋朝制度文明的中斷,導致了近代化的一波三折。
《劍橋中國史》遼西夏金元卷的著者忍不住發出一串天問:「這些徵服王朝真的代表了中國社會、中國經濟、中國政治制度和中國文化的『自然』發展中的大倒退嗎?沒有這些徵服王朝,代表11世紀宋代中國特徵的高速發育的形態和合理的組織結構就能延續下來嗎?它們使得某些學者所說的出現於宋代的一個『近代時期』夭折了嗎?……為什麼在明代,當他們最終把蒙古人從中原驅逐出去時,仍不能恢復由宋代提供的更為高級的政府模式?相反,卻繼續保留了金、元時期制度發展的那麼多方面,並恢復到了被所有征服者都推崇的唐代模式上來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