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似乎對摺騰屍體有特別的愛好。幾乎每個時代的藝術作品,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展現。
以兒時經典《少年包青天》為例,裡面就有不少毛骨悚然的情節。
比如有一集,一位將軍被五馬分屍,但後來這個無頭將軍騎馬回來,手裡拎著被割掉的腦袋,場面之恐怖,小時候都是捂著眼看……
金龍寺的來恩方丈,表面仁慈,其實卻經常用七絕散毒殺借宿的客人,還把人肉煮湯施捨窮人。
更變態的是一對兄弟在森林裡迷路,雖說是親兄弟倆,卻都不是什麼好鳥,為了活命,哥哥竟然把弟弟的胳膊砍下來吃,一邊吃還把肉分給弟弟……
這可不是現代編劇們搞出來的惡趣味,明清小說包括四大名著,殺人吃肉的例子可不在少數。《西遊記》裡唐僧肉赫然成為長生不老藥就不說了,《封神演義》中周文王被迫吃了自己親兒子伯邕考的人肉餡餅。
但這些神話傳說的吃人場面,遠不如另一部名著《水滸》描寫的慘烈和變態。這,也就是我們今天要說的主題:愛吃人肉的梁山好漢。
梁山好漢有多少人吃過人肉?
《水滸》中吃人肉的現象有很多,親口嘗過人肉的不在少數。
書中直接描寫吃人肉的,有兩處情節,這兩處都是一個人幹的:李逵。
第一次是梁山好漢江州劫法場,逮住了陷害宋江的元兇、江州通判黃文炳。
宋江要報仇,本來一刀殺了,倒也無可厚非。但李逵卻自告奮勇要碎割黃文炳,他先從黃的大腿上開始割,割一片肉烤一塊來吃,最後才剜了心肝,給眾頭領做成醒酒湯。
參與這場江州大戰的,共有晁蓋、宋江、花榮、李逵、張順等二十九人,也就是說,這道人肉心肝湯,二十九個好漢都嘗了鮮……
慘無人道。
另一處就是李逵吃李鬼。李鬼假扮李逵,按照一般江湖規矩,被殺死自然是情理之中,但令人大跌眼鏡的,是李逵隨後處理李鬼屍體的做法。
李逵餓了吃飯,但只有米沒有菜,於是把李鬼大腿上肉割了,現場烤了吃。
其他幾處吃人肉的行為,書中沒有直接描寫的,還有好幾例。
清風山王英、燕順、鄭天壽三人,抓了宋江,要挖了心肝做醒酒湯。他們都是殺人吃肉的老手,以至於殺人挖心都形成固定程序:挖心前,先用涼水當胸潑去,這樣把心肝的熱血潑開,肉就脆生好吃。
結果宋江自報姓名,才免了一死。
孫二娘在十字坡開黑店賣人肉,江湖上多有傳言。武松道「人肉作坊裡看時,見壁上繃著幾張人皮,梁上吊著五七條人腿。」雖然沒有直接寫吃人,這場面也夠嚇人的。
揭陽嶺的催命判官李立,也是個開黑店的吃人狂魔,他用蒙汗藥藥倒宋江一行三人,如果不是混江龍李俊來他店內碰巧發現了宋江,並救了他一命,《水滸》就提前大結局了。
飲馬川的好漢火眼狻猊鄧飛,綽號有點瘮人,火眼就是紅眼,狻猊是獅子,這個兇狠的好漢吃過人肉,據原著中人物介紹說「多餐人肉雙睛赤,火眼狻猊是鄧飛」。
古時有過吃人肉容易眼睛發紅的說法,照這麼說,鄧飛估計沒少吃。
朱貴在梁山下開的店同樣是個殺人的黑店,據他自己講,「但是孤單客人到此,無財帛的放他過去;有財帛的來到這裡,輕則蒙汗藥麻翻,重則登時結果,將精肉片為羓子,肥肉煎油點燈。」
可見,這位名為旱地忽律的好漢,恐怕真是個鱷魚(忽律即鱷魚)一樣的吃人專家。
梁山好漢們的手段有多無下限?
古話講,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
古代俠客小說,一貫喜歡把好漢塑造的強狠、兇猛,而最突出的特徵,便是不把人當人,隨意殺戮。
古典小說中,人就像現在電子遊戲裡的NPC,說殺就殺,一殺就是一片。
《水滸》不僅未能免俗,而且因其藝術水平更高,殺人、害人的辦法,更加令人不忍直視。
宋江為了招降霹靂火秦明,派人假裝秦明帶兵將青州城外的百姓盡數殺光,秦明的家眷因此被官府殺光,後來宋江將花榮之妹許配給秦明,迫使其不得不加入梁山。
梁山滅了祝家莊和扈家莊,扈三娘全家除了哥哥扈成逃跑,其餘全被屠殺,但扈三娘卻又嫁給矮腳虎王英,宋江之殘忍、無情可見一斑。
張順為了請神醫安道全入夥,假冒安道全之名,殺了妓女李巧奴一家四口,反在牆上血書「殺人者安道全也」,令安道全敢怒不敢言。
朱仝的遭遇最令人無法接受。宋江幾次三番請朱仝入夥,但人各有志,朱仝寧可被發配充軍,也不願落草。但宋江哪裡肯幹休?滄州知府欣賞朱仝,讓他領著四歲的小衙內玩耍,宋江為絕朱仝的後路,竟然指使李逵,一斧把無辜的小衙內頭顱劈為兩半。
李逵的老娘在沂嶺被老虎吃掉,回山後說起此事,晁蓋、宋江等人不僅沒有傷心,反而「眾人大笑」,這些能笑出聲來的人,都是些什麼人?
寧為太平犬,不為亂離人
亂世吃人肉,並不是《水滸》的杜撰,二十四史中易子而食、人相食的記載代代不絕。
洪邁《夷堅志》也記載過一件吃人的黑店,時間、情節都與《水滸》故事高度相似。
話說宣和年間(也就是水滸故事發生的年代),一個小官誤入黑店,被夥計用皮條勒昏。夥計說道:「休論衣服,只這一身肉,也值幾文錢。」
後來府尹也來到此店,發現是黑店,馬上令人搜查,小官才得以逃脫。官兵搜查發現,店後還有三具人屍,都還沒涼透,看來是昨晚剛害死的過往客人。
歷史上的大饑荒時人吃人,雖然性質也非常惡劣,但畢竟還有個藉口,不吃人,自己就要餓死。
但像《夷堅志》與《水滸》描寫、記載的這種黑店,並不是窘迫到無以為生的地步,在他們看來,殺人吃肉、賣肉,更像是一種對社會的不滿,一種暴力宣洩。
李逵吃李鬼的肉、活剮黃文炳、斧劈羅真人、砍死小衙內、殺光扈家人,包括打死惡少殷天錫,其實本不必做的如此過分,是什麼激得他如此兇殘?
原因只有一個,黑暗的社會、混亂的秩序,讓他想做良民而不成,反而被迫一再高調地維護自己的人設:兇殘。
只有更兇殘,才能生存下來。
而更弔詭的是,老百姓還接受這樣的人設。比之於姦淫民女並冒充宋江、柴進的王江、董海之流,或是仗勢欺人的殷天錫、高廉之流,他們反倒對黑旋風更親近。壽張坐衙、當庭斷案,寄託了多少老百姓的青天大老爺情結。
所謂官逼民反,小說的作者,其實正是借李逵這樣一個典型化的形象,描寫那個黑暗的、吃人的社會。
同樣的例子,還有武松的濫殺。
誰骨子裡都不想做強盜,不想濫殺無辜,包括武松。他起初為哥哥武大報仇,只殺了西門慶和潘金蓮,連幫兇王婆都不問。殺了人,還規規矩矩地到縣衙自首。
這時的武二郎,多少還有分寸、守規矩,對朝廷、對官府、對公義,還抱有非常強烈的信任。
然而後來血濺鴛鴦樓,武松搖身一變,也成了殺人惡漢。他不僅殺了張都監、張團練和蔣門神,連與他無怨無仇的丫鬟、馬夫都統統殺死,而罔顧什麼江湖道義、天理公道。
是什麼令他們如此憤世嫉俗?歸根結底,還是那個爛透了的社會,一步步把人的信仰摧毀、把最後一絲良心燻黑,把一個個本性純良的人,逼上落草為寇的絕路程。
從這個意義上說,《水滸》描寫的一個個令人瞠目的人物、一段段不忍卒睹的吃人情節,或許都是幌子。
吃人背後的緣由,才是《水滸》要揭示的暗黑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