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為職業打假人?
職業打假人,是以打假為專職的一個職業,是以賺錢為目的的打假;則是利用商品的原料、保質期、有無有害成分、發票等等各種漏洞,再下單買入這些有漏洞的商品,再以小票,聊天記錄或者說明介紹等為證據,去要挾和敲詐商家要求商家賠付不等額的財物和賠償,進行獲利。
打假在促進生產者合法經營的同時,也會產生極大的副作用,也就是近幾年來產生的職業打假這一行為了,這些人以打假為由「惡意打假」,以各種方式找出商品的漏洞,要挾和敲詐商家來獲取高額的賠償來獲取利益;
近幾年來不單單只食品界,日用物品、實體店,線上,都已經成為了職業打假人的獲利渠道和目標,進行各種商品的漏洞搜尋,再進行敲詐和要挾來獲利,打假雖然制約了商家,但也給商家帶來了一大困擾;那麼遇到這種惡意的打假只能認栽麼?
2、明知商品有問題仍然購買進行抗辯的法院會給予支持麼?
根據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5990號建議的答覆意見的消費者權益中提到: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職業打假不再成為商家的困擾!
由於打假帶來的反面性給了很多鑽空的人有了可乘之機,所以近幾個月來,有關法律部門已經開始介入打假這個事項中,而反職業打假也被有關部門列入了,「掃除黑惡」為一個反職業打假的專題小組;
就在近期一個三人團隊的牟利打假人,被上海的掃黑除惡專項的打擊小組成功抓獲,被爆出在短短的時間內三人成功牟利三十多萬;因此以主犯為首的一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而其餘的兩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罰判決。
此消息一出,很多的被害商唏噓聲一片,聲稱早該如此了!
打假是國家為消費者保障的一個消費權益,但借惡意牟利為商家帶來損失相信國家也會做出相應的處罰;所以僥倖的人不能有僥倖的心理,正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