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為扒雞出臺「保護與發展條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大眾日報記者 張雙雙
2020-12-02 20:44:14 發布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
《德州市扒雞保護與發展條例》於2020年9月28日經德州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批准,12月1日予以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中所稱扒雞是指始創並根植於德州,經過三百多年的傳承和發展,以雞為原料,以植物香辛料為主要輔料,通過洗理造型、蜂蜜(糖漿)塗噴、油炸上色和煮、煨、燜等傳統技藝製作,具有獨特地方風味和品質的整雞熟肉製品,共包括總則、保護與傳承、創新與發展、監督管理以及附則五章內容。
其中總則中指出,該《條例》是結合德州市實際,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旨在保護德州市扒雞品牌,傳承扒雞傳統製作技藝,弘揚扒雞文化,保證扒雞產品質量,促進扒雞產業持續健康發展。適用於德州市行政區域內扒雞的傳統製作技藝和文化傳承、智慧財產權保護、生產經營、產業發展及其相關監督管理等活動。
《條例》要求,扒雞保護與發展應當依法落實生產經營者責任,堅持政府扶持、行業促進、社會參與的原則,做到保護與發展並重、傳承與創新相結合。市、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扒雞保護與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和實施扒雞保護與發展的政策措施。市場監管、文化和旅遊、發展改革、商務、財政、衛生健康、農業農村、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審批服務、民政、公安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扒雞保護與發展相關工作。
市、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當推動扒雞生產經營者依法設立扒雞行業組織,按照職能對扒雞行業組織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扒雞行業組織應當按照自主辦會、服務為本、治理規範、行為自律的原則,開展信息交流、技術培訓、信用建設、權益保護、糾紛調處等活動,促進扒雞保護與發展。扒雞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消費者負責,並接受監督。
《條例》規定,從事扒雞生產,應當遵守原料雞使用檢驗檢疫合格的毛雞或者白條雞,來源可追溯,輔料符合食品安全相關標準和傳統製作技藝要求,生產工藝流程符合扒雞傳統製作技藝要求等多項原則;並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以及腐敗變質的原料雞;禁止使用超過保質期或者變質的輔料;禁止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等
關於德州扒雞的創新與發展,《條例》還提出,市、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扒雞產業發展實際,引導扒雞產業聚集,壯大產業規模,規劃建設扒雞產業園區,培育建設扒雞特色小鎮;應當推動建立以扒雞生產經營者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創新機制,促進扒雞產業優化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同時,對於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扒雞保護與發展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張雙雙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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