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版權局提高稿酬額度 或對出版行業造成衝擊

2021-01-10 中國新聞網

  多年未變的稿酬終於有漲價的可能了。日前,國家版權局在其官網上發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其中擬將原創作品的版稅率提高到5%-15%,原創作品的基本稿酬標準則提高到每千字100-500元。

  【新標特點】

  明確了文字作品的網絡付酬標準

  關於稿酬,出版方一直依據1999年出臺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其中規定原創作品的基本稿酬標準是每千字30-100元,版稅率為3%-10%。時任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國家版權局局長的柳斌杰曾在今年3月表示,將會對此稿酬標準作出調整。

  日前,國家版權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行政法規草擬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終於在其官網公布。徵求意見稿共為十五條,其中將原創作品的基本稿酬提高到每千字100-500元,版稅率提高到5%-15%,相應的,改編、彙編、翻譯等演繹作品的稿酬與版稅率都有所提升。

  另一項變化是此次提出了網絡使用文字作品的付費標準與方式。1999年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僅適用於以紙介質出版的文字作品,缺乏對網絡使用文字作品付酬的法律約束力。而此次徵求意見稿的第十三條規定:「在數字或者網絡環境下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使用者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付酬標準和付酬方式付酬。」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提出了報刊刊載作品的支付方法:報刊刊載作品,未與著作權人約定付酬標準的,應按每千字不低於150元的標準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業內現狀】

  作家群體大多數處在清貧的狀態

  按照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從2000年到2011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從9333元增加到了41799元,但是在這期間,稿酬標準卻長期原地踏步。而1990年時,由國家版權局出臺的上一個稿酬標準,每千字為30元至50元,當時全國城鎮居民人均月收入為126.3元。換言之,當年發表一篇2000字的文學作品足夠一個月的生活開支,現在卻只夠買幾斤肉。

  談到作家生存狀態的話題,「中國作家富豪榜」創始人吳懷堯接受記者採訪時說:「2006年,中國作家富豪榜發布,當年度共有25位作家上榜,餘秋雨、二月河、韓寒位居前三。」截至目前,根據「中國作家富豪榜」統計,稿費收入超過百萬元的作家只有30人。

  吳懷堯告訴記者:「中國作家群體的貧富差距令人震驚,現在有的作家一年收入遠超1000萬元,而有的作家辛苦一年掙不到10萬元,還有的作家全部存款不足5萬元。應該說,絕大多數作家的收入比不上公司白領。作家沙漠舟去年因病去世,去世之前他最窮時,一天只能吃一個饅頭。」

  目前國內絕大多數作家的作品,5年內銷量超過3萬冊就可以稱為暢銷書。起印數能超過10萬冊的作家不到50人,開機能印到上百萬冊的,記錄中只有3人:郭敬明、於丹和錢文忠。有些知名度不高的作家,即使著作有幸出版,銷量也極其有限,5年時間只賣了兩三千冊的作家極為普遍。如果是專業作家還好一些,因為可以在作協領工資。如果只靠稿費生活,大多數作者依然處在清貧的狀態。

  茅盾文學獎評委、文學批評家謝有順和文化批評家朱大可在談到中國作家生存現狀時,分別表示:「在中國當下,大部分暢銷書是沒有文學價值的,有一些僅有負面價值,嚴重誤導大眾。」「目前有一種狀況,市場標準取代了文學標準,精英作家和漢語整體水準都在下降。」

  【作家反應】

  稿酬所得稅的起徵點更應提高

  很多作家聽到稿酬可能提升的第一反應都是高興。作家盛可以認為,稿酬的提升是對文字工作者起碼的尊重。河南省作家協會副主席鄭彥英也覺得這對作者來說是好事:「電費都漲了多少了,我們的稿費也該漲了。」

  但他們對稿酬提升帶來的效果持保守態度。鄭彥英認為此舉對純文學寫作者的支持並不算大,「但也算是政府的一種態度,一種聲音吧。」作家、《收穫》雜誌編輯葉開也覺得稿酬提高幅度有限,很難產生實際的幫助,他說自己聽到這個消息的心情是「欣慰之餘略感心酸」。

  作家們無一例外地指出另外一個問題,即稿酬所得稅起徵點過低。從1980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公布至今,我國稿酬的個稅起徵點一直為800元。「這低到了讓你無法忍受的程度。」葉開說,「當年工資平均200元,800元的徵稅起點相當於月工資的四倍,但現在的平均工資是2500元,這樣看起徵點應該提到一萬元以上。不是說作家不該繳稅,而是起徵點實在不合理。」

  盛可以也認為稿酬所得稅起徵點過低,導致稿費稅收過重:「本身稿費不是很高,稅收還那麼重,現在喊得很熱烈,要繁榮文學,但這種做法也是對文學的一種漠視、不支持。」

  【深入影響】

  稿費成本增加將對出版行業造成衝擊

  低稿酬在讓「文學變得廉價」的同時,也讓文字工作者的收入和實際地位出現下降,勞動價值被嚴重低估,創作積極性不斷降低,曾經火熱的文學日漸趨冷。

  曾經有一位陝西的作家在微博上吐槽,她一年中在省內外各大文學期刊發表了25萬字的文學作品,其中不乏知名期刊,但最終收到的稿費只有24000餘元。

  如果僅以稿費計算而不考慮其他收入,這樣的收入水平只及當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六成左右。

  事實上,舊有的稿酬制度並未涉及網際網路轉載時的稿酬支付問題,這也使得部分網站存在無償轉載、使用文字作品的現象。而對於翻譯界而言,過低的翻譯稿酬讓翻譯工作者們不得不「薄利多銷」,在同等時間內儘可能地多翻譯書籍,於是翻譯作品的質量就不言而喻了。

  如果新的稿酬標準真的能出現大幅度提高,那麼在提高文字工作者收入的同時,也將對現有的文學出版業格局產生巨大衝擊。

  目前,由於紙張漲價成本增加,出版社和雜誌社的利潤空間被壓縮,現階段一本書通常只有賣到一萬本以上且保持較低的退訂率,才能勉強保本,而大部分文學作品的銷量難以達到這一數字。

  稿費成本增加之後,將對出版行業產生洗牌作用,一些本身就在勉強度日的文學期刊可能會走向消亡,但一些運營機制較新、社會影響力較大的文學期刊和出版社將能得到更多的優質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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