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是需要及時處理的。需要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警以後,是需要根據交通事故的現場情況,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公安機關是需要及時結案的。那麼發生交通事故未結案對車主的影響是什麼,有哪些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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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未結案對車主的影響是什麼,有哪些後果?
浙江嘉圖律師事務所沈財強律師解答:
發生交通事故未結案對車主的影響是:
1.交警部門進行責任認定,協調解決籤字,如果車子被扣留,車子取不出來;
2.拖著不結案,受害人可以憑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訴訟,上法院進行民事訴訟 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車主會陪著打官司;
3.結案時事故損失該保險公司承擔的由保險公司承擔,超出保險賠付範圍的部分由車主承擔。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浙江嘉圖律師事務所沈財強律師解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籤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沈財強律師自2011年開始執業,擁有紮實的法律功底,至今辦理各類案件逾千起,一向敬業負責,多年來獲當事人的各種好評。
作者/來源:法律諮詢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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