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車子的尾部,貼上標籤,車與老婆恕不外借,清楚的表明了對車子外借的態度。若是在抹不開情面,把車子借給了朋友,又發生了交通事故,車主要不要承擔責任,要承擔什麼責任呢?
一、特殊情況下,車主面臨刑事責任
車主在明知朋友飲酒的情況下,仍提供車輛讓朋友駕駛,是故意縱容司機犯罪,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作案工具,二人有共同故意實施危險駕駛的行為,為共同犯罪,均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判處6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款。以案釋法:雲南省彌渡縣人民法院(2020)雲2925刑初41號
來自裁判文書網
明知朋友喝酒,千萬不可把車借給對方,否則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二、車主可能承擔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 、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 ,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 ,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 、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 , 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
根據以上的規定,只要車主有過錯,就要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責任。
在哪些情況下,車主是有過錯的呢?
(1)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 , 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的
(2)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 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3)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 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 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比如:車主沒有買交強險,車主要就在交強險限額20萬範圍內,承擔責任。
車子的剎車系統或者轉向故障,因此發生了事故,車主肯定要承擔責任。
你的朋友不符合駕車的條件,你仍然把車借給他,你肯定要擔責任。
你若借給朋友車時,沒有過錯,你就不用承擔責任。
車主沒有過錯,不承擔民事責任
即使你車的保險完全夠支付侵權損害賠償的,你不用自掏腰包,那你下一年再買車險的話,費用肯定要提高了啊。
作者/來源:單律師交通事故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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