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一直著「儲蓄大國」的稱號,這也是源於人們對錢的觀念比較保守,而且對自己的金錢也有規劃,所以他們願意將錢存到銀行,不僅安全還有利息可拿。據了解,我國前3個季度的人民幣存款總共增加了18.15萬億元,同比增加了4.93萬億元,而在這之中,住戶存款就佔了一半,增加了9.95萬億元。
銀行作為我國重要的金融機構,一般都深受人們的信賴。雖然現在市場上各種理財產品層出不窮,但還是有很多人更偏向於把錢存在銀行裡,畢竟安全性非常高,就算銀行破產了,儲戶也會得到賠付。
不過我們一般到銀行辦理業務時,都是和銀行櫃員打交道。而且我們也能經常在櫃檯上看到一句話,那就是「離櫃概不負責」,也就是說,如果你拿著1萬元去辦理存款業務,但是銀行櫃員少打了一個0,寫成了1000元,之後你也籤字確認了,那麼少的這9000元也只能由你自己承擔了。
雖然在很多人眼裡,這屬於銀行的失誤,但最後卻要自己承擔,難免會讓人憤憤不平,那麼如果銀行的失誤是相反的呢,比如錯把儲戶的10萬打成了100萬,在這種情況該由誰來負責呢?
這種事情雖然不常發生,但是如果真的發生在儲戶身上,那麼多餘的錢儲戶也是要退還的。因為銀行櫃員每天都要查帳,必須保證「一分不差」,而且還是這麼大一筆錢,所以如果銀行核查出來,就會及時聯繫儲戶要求將多餘的錢款退回。
那麼有人會問,如果銀行真的出現把10萬打成100萬的失誤,並且在銀行聯繫儲戶之前,儲戶就把錢花完了,這種情況下還需要還嗎?
答案是肯定的。不少人都會覺得,既然是「離櫃概不負責」,如果銀行出現多打款的失誤,那麼也應該是由銀行來承擔責任。但是作為儲戶,如果白白得到了一大筆錢,這在法律上也屬於「不當得利」,也就是說,儲戶多拿的這一筆錢,是屬於損害銀行利益的行為。
所以從法律層面上來講,銀行要求儲戶將多餘的錢款退回也是合法的,而且如果儲戶拒絕退錢或者把錢揮霍了,那麼銀行就會選擇走法律程序,儲戶也會面臨牢獄之災,並且依然需要把多餘的錢還給銀行。
不僅如此,銀行也有可能將儲戶列入黑名單,之後儲戶想要辦理貸款等業務,也許會受到限制,所以這種等於「掉餡餅」的事情,最好還是主動歸還「餡餅」比較好。
總的來說,如果銀行真的錯把10萬打成了100萬,而儲戶將多餘的90萬揮霍完了,那麼最終的責任也是由銀行櫃員和儲戶來共同承認的,並且儲戶也需要歸還多餘的錢款。
雖然大多數人會覺得銀行的這種做法「不講道理」,但小編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還是不能有僥倖心理,面對銀行出現的失誤,儲戶也應該保持一定的理智。而且憑空拿到一筆不屬於自己的錢,花起來也是不踏實的。那麼如果是你面對這種情況,你會選擇退錢給銀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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