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8236個假「飄安」口罩被截獲 南昌群朗貿易有限公司被處罰...

2020-12-23 瀟湘晨報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8月12日消息(記者 蒙健)8236個「飄安」牌醫用口罩質量較差,且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欲通過順豐速運託運的方式流入市場銷售,所幸被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美蘭國際機場分局及時截獲。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美蘭國際機場分局對託運該批口罩的南昌群朗貿易有限公司予以沒收不合格口罩8236個,並處罰款60000元。

據介紹,今年2月7日,根據12345消費投訴舉報線索,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美蘭國際機場分局執法人員在美蘭機場南航物流,對南昌群朗貿易有限公司通過順豐速運託運的口罩進行檢查。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該公司託運的醫用口罩質量較差,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該公司涉嫌銷售無合格證明文件的醫用口罩。執法人員對該批共計8236個醫用口罩進行先行登記保存,並立案調查。2月14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美蘭國際機場分局對先行登記保存的醫用口罩轉為扣押。

經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美蘭國際機場分局查明,南昌群朗貿易有限公司的業務員操某平於今年1月27日委託朋友操某邦,以微信號購進「飄安」牌醫用口罩9000隻,貨值金額12000元,但是沒有向供貨人索取合格證明文件。隨後,該公司業務員操某平以「南昌群朗貿易有限公司」名義,於2月2日將口罩送到樂東山榮衛生院銷售,衛生院開箱驗收時以醫用口罩質量有問題拒收。

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美蘭國際機場分局根據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生產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有關情況的報告》(飄安字〔2020〕006號)對該公司生產的醫用口罩的特徵的表述,對南昌群朗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口罩實物核查,發現南昌群朗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飄安」牌醫用口罩均為假冒口罩,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

南昌群朗貿易有限公司向樂東山榮衛生院銷售的「飄安」牌醫用口罩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其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屬於違法行為。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美蘭國際機場分局對南昌群朗貿易有限公司給予沒收醫用口罩8236個,罰款60000元。

熱線電話

966123

天天3.15欄目記者

姜飛:18889822122(微信同號)

蒙健:13698937364(微信同號)

在線報料連結

【來源:南海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相關焦點

  • 315行動|疫情「放大鏡」下的假口罩利益鏈調查:4分錢拿貨,多次轉手...
    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導讀:假「飄安」口罩背後,潛藏著一條利益鏈,由於有利可圖,不法生產商、經銷商等鋌而走險,賺取不義之財。自21世紀經濟報導開設「315投訴平臺」以來,收到多個投訴假口罩的信息。消費者關於口罩的投訴屢見不鮮。自21世紀經濟報導開設「315投訴平臺」以來,收到多個投訴假口罩的信息。假口罩通過電商平臺、藥房和私人等多種渠道流入消費者手中。假冒「飄安」口罩更是在全國多地出現,涉及面廣,影響惡劣。
  • 「飄安」牌假口罩到處飈 安徽藥監千裡追蹤查真偽
    2月4日,安徽省藥品監管局前往河南核查案件的同志帶回有關鑑定「飄安」牌假口罩的文件,並迅速提供給全省正在一線防控疫情稽查打假的同志手中,成為辨別黑心假劣「李鬼」的一件「利器」。
  • ​關於對忻州市吉達惠康藥業連鎖有限公司銷售假冒「飄安」一次性使用口罩查處情況的通報
    關於對忻州市吉達惠康藥業連鎖有限公司銷售假冒「飄安」一次性使用口罩查處情況的通報疫情防控期間,忻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忻州市吉達惠康藥業連鎖有限公司
  • 微信朋友圈賣假口罩?頂格處罰!
    中國山東網-感知山東2月5日訊 近日,濟寧市市場監管局接群眾反映,對一起通過微信朋友圈售賣假口罩的情況進行了調查處罰。經查,濟寧百盛勞保用品有限公司通過微信從臨沂劉某處購買了「飄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10000個,每個購價為0.38元,總購價3800元。該公司通過微信朋友圈在網上進行銷售,銷售價格為0.5元/個,總銷售額5000元,獲利1200元。經生產企業核實,該批產品為假冒偽劣產品。
  • 疫情下的假口罩利益鏈:4分錢拿貨多次轉手賣3元
    消費者關於口罩的投訴屢見不鮮。自21世紀經濟報導開設「315投訴平臺」以來,收到多個投訴假口罩的信息。假口罩通過電商平臺、藥房和私人等多種渠道流入消費者手中。假冒「飄安」口罩更是在全國多地出現,涉及面廣,影響惡劣。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採訪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間,由於物流和交通不便,口罩供應緊缺。
  • 售賣假口罩6包被罰10萬,一藥房起訴市場監管局,鼓樓法院依法駁回!
    ,羅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羅源縣某藥店出售假冒「飄安」一次性醫療口罩,屬於購進銷售標籤不符合規定的口罩、侵害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對其作出警告並處以10萬元的行政處罰,羅源縣某藥店不服,將羅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起訴至鼓樓法院。
  • 銷售的飄安牌口罩涉嫌侵權 青島宏仁堂醫藥被罰25萬
    近期記者獲悉,青島宏仁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仁堂醫藥」) 銷售的「飄安」牌口罩涉嫌侵犯該品牌註冊商標權的違法行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依據該法,市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宏仁堂醫藥進行了處罰,沒收其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口罩43袋(860個),並處宏仁堂醫藥罰款25萬元。
  • 橫跨多省售賣假口罩 「諾宏康」被罰1300萬元
    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期間,當事人瞄準「口罩商機」,從山西華天寶利貿易公司和個人手中,購進口罩101萬隻,貨值金額130萬元,銷往湖南、重慶等地。所有口罩均為假冒「飄安」和「衛安」商標且檢驗為不合格的產品。當事人從中非法牟利50餘萬元,其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
  • 賣假劣口罩,嚴懲!廣東曝光十大案例,6個涉嫌犯罪已移交公交機關
    案例三河源市常春堂醫藥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案2月1日,河源市源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多名群眾投訴,反映「河源市常春堂醫藥有限公司」涉嫌銷售假冒偽劣的一次性口罩,價格為20個100元。根據投訴人提供的一次性口罩,其實物包裝上印刷脫色、產品粗糙,源城區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到該店核查投訴情況。經檢查,現場已無涉訴產品「河南飄安牌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在售。經調查,銷售人員承認確有銷售涉訴口罩的行為,共購進口罩4000個,購銷記錄顯示,購進價格3元/個,銷售價格5元/個,已全部銷售,銷售金額為20000元。
  • 這些國內外口罩都是假的!附正品購買指南……
    最近,大批假口罩被曝光!詳情如下:東莞查獲涉嫌假冒口罩近萬個!近日,虎門博湧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發現博湧社區有一商家對外銷售標的帶有「飄安」商標標識的口罩,涉嫌銷售假冒商品。虎門市場監管分局接到博湧派出所的線索通報後,第一時間出動執法人員展開調查,查獲陳某涉嫌銷售假冒商品一案,現場清點涉案一次性使用口罩9360個。被查獲的「口罩」包裝上標示有註冊商標「飄安」,生產許可證編號為《豫食藥監械生產許20150141號》,產品註冊證編號和產品技術要求編號為《豫械注準20192140044》。
  • 青島這些地方賣的「3M」「飄安」口罩,都是假冒的...
    經3M中國有限公司鑑定,該店出售的3M9001口罩,均為假冒產品。針對該店銷售侵犯「3M」品牌註冊商標專用權口罩的行為,市南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已經於2月1日下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擬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 假口罩現身瀋陽正規藥房!你買的口罩是真的嗎?
    2020年1月27日至2月3日,渾南市場局陸續接到群眾舉報,舉報渾南區萬家康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及分公司銷售假冒偽劣口罩,渾南市場局立即立案,匯同渾南區公安局食藥偵大隊,組織全局一線執法人員30餘人,對萬家康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全面開展調查,涉案冒牌飄安口罩2萬片,涉案金額2.5萬,此案正在進一步深入調查當中。
  • 武漢聯威貿易有限公司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處罰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上海海關網站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洋山海關關於武漢聯威貿易有限公司申報不實行政處罰決定書(滬洋山關緝違字〔2020〕3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洋山海關行政處罰決定書滬洋山關緝違字〔2020〕32號當事人:武漢聯威貿易有限公司地 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香港路145號科技綜合樓B棟  12層9室法定代表人:羅川海關代碼:4201965778當事人委託上海櫟鳴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於2020年4月6日向海關申報出口一般貿易項下共計兩項貨物
  • 河南這四批次醫用口罩不合格 涉飄安集團等
    這四批次醫用口罩不合格) 今日記者從河南省藥品監管局獲悉,為加強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保障醫療器械產品使用安全有效,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全省生產環節的醫療器械產品組織了監督抽檢。抽檢顯示,有4批次醫用口罩不合格。
  • 淮安祥馬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處罰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上海海關網站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洋山海關關於淮安祥馬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申報不實行政處罰決定書(滬洋山關緝違字〔2020〕3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洋山海關行政處罰決定書滬洋山關緝違字〔2020〕30號當事人:淮安祥馬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地 址: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北京東路城中花園C1B幢701室法定代表人:謝娟娟海關代碼:3208960862當事人委託上海嘉園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於2020年4月7日向海關申報出口一般貿易項下共計五項貨物
  • 涉及假藥、假口罩、假阿迪達斯……四川資陽發布智慧財產權保護十大...
    經營期間,當事人懸掛的店招牌匾上標註有「XX小龍坎」字樣,且突出使用「小龍坎」三個字。其經營場所外設立的展架和懸掛的燈籠上標註有「XX小龍坎」字樣,經營場所內的點菜單上標註有「XX小龍坎」字樣。以上標註的「XX小龍坎和XX小龍坎」與四川仁眾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註冊商標的「小龍坎」相近似,容易導致市場混淆。
  • 還在擔心買到假口罩、二手口罩?快用這些方法迅速識別口罩真假!
    詳情如下01東莞查獲涉嫌假冒口罩近萬個!_近期,東莞市虎門博湧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發現博湧社區一商家對外銷售標的帶有「飄安」商標標識的口罩涉嫌銷售假冒商品,虎門市場監管分局接到博湧派出所的線索通報後,第一時間出動執法人員展開調查,查獲陳某涉嫌銷售假冒商品一案,現場清點涉案一次性使用口罩9360個。
  • 西安一男子售賣假口罩獲刑五年六個月
    向武漢等地銷售假冒口罩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20年1月,黃某得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爆發、市場急需口罩等防護用品後,認為可以乘機謀利,遂開始尋找口罩貨源。2020年1月22日從微信名「令狐衝」處購進「3M」9001口罩2000個,2020年1月24日至26日從隋承霖處購進一次性使用口罩27件。
  • 關於天津漢森雅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申報不實行政處罰決定書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 徐遠官) 10月9日,上海海關網站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海關關於天津漢森雅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申報不實行政處罰決定書(滬浦機關緝違字[2020]041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海關行政處罰決定書滬浦機關緝違字[2020]0418號當事人:天津漢森雅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住 所: 天津自貿試驗區(東疆保稅港區)重慶道以南
  • 科普:微信群、朋友圈買到假口罩該怎麼投訴?
    消費者要注意 1.認真查閱和了解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營業執照信息以及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 2.儘量不要在未取得經營資質或無法提供經營主體信息的微信、QQ等社交平臺購買醫用口罩等疫情防護物品。 我已經買到假的了,該怎麼辦?怎麼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