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安徽省藥品監管局前往河南核查案件的同志帶回有關鑑定「飄安」牌假口罩的文件,並迅速提供給全省正在一線防控疫情稽查打假的同志手中,成為辨別黑心假劣「李鬼」的一件「利器」。
正月初七,安徽省藥品監管局接到合肥市市場局稽查支隊的電話,請求對近期查獲的數起假冒「飄安」牌口罩進行鑑定和給予幫助。省藥監局綜合監督處負責人立即召集放假在家的有關同志回單位開會,聽取案情介紹,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據了解,類似案件,也在黃山、安慶、馬鞍山、滁州等多地發現。為及時查清案源,以最快的速度消除假劣產品對群眾的傷害,省藥監局主動作為,當即決定派員連夜前往「飄安」牌口罩生產企業所在地--河南省長垣市核查真偽。
省藥監局綜合監督處蔡輝副處長帶著合肥市稽查支隊的同志,日夜兼程,突破層層「封鎖線」,歷盡艱辛終於翌日下午趕到生產企業。在河南省藥監局同行的幫助下,終於拿到了企業對產品鑑定的文件。當他們將其拍成電子文件傳回後方採取行動的同時,又馬不停蹄地驅車返程。
正當全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面對不斷冒出、數量寵大的「飄安」牌口罩一籌莫展的時候,省藥監局從河南取回的這份文件,成為監管衛士識別真假的「火眼金睛」。根據這份文件,「飄安」牌口罩真假立辨。
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聲明其產品具有以特徵:其產品名稱為「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從2016年後未生產過「一次性使用口罩」;其產品最小包裝規格有單只和10隻,未生產過其他包裝規格;該公司產品批號編排是以產品代碼006+年月日形式,沒有其他編排方式,而我省所查的產品均是按年月日編排。
據稱,該公司所生產的口罩最小包裝單位內沒有合格證,而是將合格證放在大、中包裝紙箱內;其生產的口罩片上都有「PIAOAN"字樣;另外,該公司生產的口罩從沒有粉色、黑色的,而以藍色為主,有少量白色。
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向安徽省藥品監管局前往辦案的同志表示,凡是與上述特徵產品不符的,「貴局可據此判定非我公司產品,同時涉嫌侵犯我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嶽建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