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聯合國是當今世界上規模和影響最大、地位最高的國際組織。聯合國內部影響和權利最大的國家是安理會的五大常任理事國(中、美、俄、英、法),被戲稱為「五大流……動武器販賣商」。
不過常任理事國並不是聯合國首創的制度設計,早在第一次大戰後成立的國際聯盟裡面就有常任理事國,聯合國也借鑑了國際聯盟。那麼國際聯盟的常任理事國為什麼沒有聯合國安理會的影響大呢?
國際聯盟的最高管理機構為國聯大會,常設權力機構則為理事會(行政院),聯合國的聯大和安理會多少也參照了國聯。而國際聯盟的行政院先後共有六個常任理事國(英、法、意、日、德、蘇)。
但國際聯盟行政院的常任理事國有兩個嚴重缺陷:第一是常任理事國的成員與國際形勢不符。比如國力最強的美國不是常任理事國;蘇聯直到1934年才成為常任理事國,然後在1939年又被開除了。
第二是國際聯盟行政院的常任理事國沒有「一票否決權」。行政院的表決原則是「全體一致」,除了某些特殊情況外,行政院的決議需要所有理事國都不反對才能通過,等於所有理事國都有「一票否決。」
因為讓十幾個國家全部表示同意的難度實在太高,所以國際聯盟的行政院基本上成了無用的廢物機構,什麼有力決議都無法做出。而除了不需要換屆之外,常任理事國與非常任理事國沒有什麼區別。
正因如此,國聯常任理事國的影響很小。德國、日本、義大利分別在1933年和1937主動退出了國聯,蘇聯則在1939年被開除。等到二戰的時候,國聯的常任理事國只剩英、法兩個「百足之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