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蕭
相關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的房屋租賃人數已超2億人。相信第一眼看到這個人數,不少人都會嚇一跳,說我國有這麼多人沒房子住,需要租房住嗎?其實,還真有這麼多。當然了,這並不是說我國有2億多人沒房子,而是在自己喜歡的城市,或者說喜歡的地方沒房子住。要知道,現在前往大城市打工的人越來越多,而大城市的房價有多高,想必大家都很清楚。既然買不起,那麼就只好租房子住了。而租房需求的不斷增加,也帶動了房屋租賃市場的快速發展。
說到租房子這件事情,就不得不提一個群體,那就是房東。畢竟租房也是一種買賣,有人買自然就有賣。說實話,房東這個身份,或者說這個職業,一直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東西。畢竟每天什麼都不用做,到月就有一筆錢拿。這種收租的生活,實在是太愜意了。特別是大城市裡的一些專業房東,動輒就有好幾套甚至是幾棟樓用於收租,每月的租金進項就高達幾萬元甚至是幾十萬元。
不過,從今年起,房東的生活或許就沒有以前那樣愜意了。因為部分地區已經出臺了新規,要對房東這一群體徵稅了。以雲南省為例,從2021年1月1日起,雲南省範圍內,將自有房屋或者租入房屋出租給承租人的,都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以後房東再往外出租房子,所獲得的租金,就必須要按照規定納稅了。除此之外,那些"二房東"也跑不掉,只要是經手了租房事項且有經濟利益所得的人,都要按規定納稅。下面,我們來看一看具體納稅情況。
根據規定,如果是個人出租住房,則按照10%的稅率納稅。如果是出租非住房,則按照20%的稅率來交稅。另外,如果房東不能提供合法準確的成本費用憑證,那麼應納稅所得額應該按照租金收入的5%來計算。不過按照這個稅率來看,其實一個月也交不了多少錢。以每月房租租金2000元計算,則個人所得稅為=2000*5%*20%=20元/月。如果是按照10%的稅率計算,那麼就更少了,一個月只有10塊錢。即便是那些大房東,其實也交不了多少錢。
不過,對於這一規定,無論是房東還是普通租房客,其實都不是特別理解。對房東來說,房子是自己花錢買的。買房的時候,各種稅也都已經交過了,一分錢都沒有少。因此,自己將房屋出租出去,就不應該再繳納個人所得稅了。對於租客而言,其實也不想看到房東被徵稅。原因很簡單,民間有句老話,叫做"羊毛出在羊身上"。今天,房東如果交了100元的稅。明天,他就敢把房租上漲300元甚至是500元。到最後,這筆錢還是需要租客來買單。
事實上,這件事情背後的影響,還不僅僅只是誰來支付這個成本那麼簡單。對於房東來說,不漲房租不甘心,漲了房租以後,又害怕租客都跑了。就拿實體門面來說,現在實體店的生意越來越差,很多人都不敢開店,原因就是房租太高。久而久之,房東的利益其實也受損了。有很多門面,閒置大半年的時間都租不出去。對於普通租客來說,房租上漲,意味著自己的生活成本將上漲。這對於那些在大城市奮鬥的年輕人而言,是非常不利的。
試想,如果房租太貴,生活壓力太大,很多年輕人肯定就不願意前往大城市奮鬥了,這對於整個社會的發展來說,都會造成影響。甚至很多年輕人會想,買房買不起就算了,現在連租房也租不起了。與其這樣,還不如回小城市安安逸逸過日子。總之,現在有一件事情是可以肯定的。房東稅出臺以後,整體租金大概率會上漲,這是無法避免的問題。
可以發現,近些年隨著國內住房租賃市場的不斷壯大,國家對於租賃市場的監管,也愈發嚴格起來。就拿此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布的《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來說,就被稱之為"史上最嚴"的住房租賃條例。總而言之,官方的態度很明顯了,那就是要規範租房市場,畢竟這涉及到2億多人的住房問題,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而徵收房東稅,也是其中的一步措施。當然了,也希望大家可以理解,畢竟也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大家的租房權益。對此,你們怎麼看呢?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