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導,2019年7月17日上午,陝西省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死刑執行命令,對張扣扣執行了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執行死刑前,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安排張扣扣會見了其近親屬。
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1996年8月27日,被告人張扣扣家鄰居王自新的三子王正軍(時年17歲)因鄰裡糾紛將張扣扣之母傷害致死。同年12月5日,漢中市原南鄭縣人民法院鑑於王正軍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張母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過錯等情節,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正軍有期徒刑七年,王自新賠償張家經濟損失9639.30元。此後,兩家未發生新的衝突,但張扣扣對其母被王正軍傷害致死始終心懷怨恨,加之工作、生活多年不如意,心理逐漸失衡。
2018年春節前夕,張扣扣發現王正軍回村過年,決定報復殺害王正軍及其父兄,並準備犯罪工具,暗中觀察,伺機作案。2018年2月15日(農曆除夕)12時許,張扣扣殺死王家3人,並使用自製燃燒瓶點燃王校軍家用轎車,致車輛後部燒毀。張扣扣逃離現場後,於同月17日7時許到公安機關投案。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張扣扣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隨著死刑的執行,備受大眾關注的「張扣扣案」就此畫上了句號。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在一審時還是二審時,不管別人怎麼深挖張扣扣的生活軌跡,詬病他不順的人生經歷,他都堅稱自己的行為就是為母報仇。據縱相新聞報導,張扣扣的律師鄧學平曾經表示,張扣扣可以被判死刑,但不要對他汙名化,張扣扣委託他一定要澄清這一點,這位律師表示,"張扣扣不喝酒、不吸菸、不賭博,幾乎沒有不良嗜好。"情感細膩,懂得感恩,如果沒有母親被害這件事,張扣扣對這個社會完全就是一個無害的人。
然而沒有如果,23年前的因緣最終釀成了今天的苦果,在這場悲劇中,沒有一個人是贏家。讓人欣慰的是,法制建設越來越完善,法律制度越來越健全,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違法犯罪的人都會得到他應得的制裁。正如張扣扣的律師鄧學平說的那樣:刑法的本質是為了保障生命、自由和財產,而非是為了剝奪這一切。法治,是我們這個社會唯一的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