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證券代碼:688368 證券簡稱:晶豐明源公告編號:2019-005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豐明源」或「公司」)2019年10月28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進展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的情況下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73,000萬元的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協定性存款、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通知存款等),上述資金額度在有效期內可循環滾動使用。董事會授權公司總經理在有效期及資金額度內行使該事項決策權並籤署相關合同文件,授權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於2019年9月10日出具的《關於同意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1670號),同意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註冊申請。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540萬股,發行價格為56.68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87,287.2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合計人民幣8,512.96萬元(不含增值稅)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78,774.24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於2019年10月8日全部到位,並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的到帳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9]第ZA15651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
1、募集資金存放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公司已與保薦機構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專戶存儲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籤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具體內容請見公司於2019年10月11日披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
2、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主要用於「通用LED照明驅動晶片開發及產業化項目」、「智能LED照明晶片開發及產業化項目」和「產品研發及工藝升級基金」,募投項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經過充分論證,相關募投項目情況及募集資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進行了詳細披露,未發生重大變化,也不存在變更募集資金項目或募集資金項目的實施存在重大困難的情況。上述募投項目的實施有助於不斷完善和提升公司LED照明驅動晶片產品的設計、工藝研發、研發、銷售等全面化的業務體系水平。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資金進行項目投入,也未使用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後續公司將嚴格按照《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募投項目規劃持續投入募集資金,確保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提升公司整體競爭力。
三、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1、投資目的
公司募投項目正在積極推進當中,基於募集資金需分階段分項目逐步投入募投項目,故後續按計劃暫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資金在將短期內出現部分閒置的情況。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股東回報,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計劃,並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以增加資金收益、保持資金流動性。
2、投資品種
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協定性存款、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通知存款等),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且投資產品不得用於質押,不得用於以證券投資為目的的投資行為。
3、投資額度及期限
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公司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73,000萬元的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上述資金額度在有效期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4、實施方式
董事會授權公司總經理在有效期及資金額度內行使該事項決策權並籤署相關合同文件,授權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具體事項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將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會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6、現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現金管理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優先用於補足募投項目投資金額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並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募集資金監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後將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四、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是在確保募投項目建設進度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資金周轉和需要。通過適當現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提高公司的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股東謀求更多的投資回報,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1、公司擬購買的投資產品屬於低風險投資品種,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等因素影響,不排除投資收益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2、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資的實際收益不可預期。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會授權總經理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並籤署相關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選擇優質合作金融機構、明確現金管理金額、期間、選擇現金管理產品品種、籤署合同及協議等。公司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及時分析和跟蹤金融機構現金管理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必須及時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內部審計部負責審查現金管理的審批情況、實際操作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及收益情況等,督促財務部及時進行帳務處理、並對帳務處理情況進行核實。在每個季度末對所有金融機構現金管理產品投資項目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的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發生的收益,並向審計委員會報告。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公司必須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現金管理業務。
六、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不超過73,000萬元進行現金管理,內容及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內容相牴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長期大量閒置募集資金,符合公司發展利益的需要,有利於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獲取良好的資金回報。因此,同意公司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最高不超過人民幣73,000萬元進行現金管理,上述資金額度在有效期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監事會認為:為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計劃,並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同意公司自議案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73,000萬元的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上述資金額度在有效期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作為晶豐明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保薦機構,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發證券」、「保薦機構」)認真核查了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及留存情況、財務狀況、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等資料,針對晶豐明源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發表如下核查意見:
1、晶豐明源本次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已經晶豐明源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均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公司履行了投資決策的審批程序,審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規定。
2、晶豐明源本次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是在保障募投項目順利實施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存在長時間的資金閒置,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未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保薦機構對晶豐明源本次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無異議。
七、上網公告附件
1、《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2、《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0月29日
(責任編輯:DF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