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世紀70年代到80年代,日本國內有些人以本國成就為傲,甚至可以說達到傲慢的邊緣,他們亦因為外國人忌妒性的批評而感到不安;有人則嘆息舊日生活方式的消逝,他們擔心年輕一代已經失去老一輩鍥而不捨的責任感;亦有人主張日本應更開放,應更容忍不同事物,男女應更平等。他們不滿地說,日本普通民眾拼命工作,天天從距工作地點遙遠而又狹窄的家庭外出上班,他們其實無法完全分享富裕的成果。
日本整個貿易的基本形態一直無法改變,它輸入巨量石油、原料及糧食,輸出製成工業產品,而且質與量均陸續有所增長。其結果不但是使日本在資本主義世界中長期佔有貿易順差地位,也形成了長期政治衝突。這方面對美國衝擊尤為嚴重,美國最著名的生產商無法在價格及質量方面與日本產品競爭。以電子產品為例,1955年美國有27間電視機製造工廠,然而到20世紀80年代只剩下一間真力時(Zenith)繼續在美國生產電視機。
面對殘酷競爭,美國企業的行政人員及工會在20世紀60年代初便強烈表示不滿,他們認為日美貿易是不公平的。他們指責日本生產商在國內市場受到保護,並以高價出售產品,但在國外市場則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藉此以壟斷市場。他們認為日本公司在開始進入市場時都會賠本,而當美國對手退出或關門大吉時便會提高價格,最後都能補回損失,有利可圖。
他們的說法並非完全虛構,但這究竟是一種不道德的商業行為還是一種聰明的生意手腕,就見仁見智了,事實上微軟公司在20世紀90年代亦使用同樣的營銷策略。 無論如何,美國使用其政治力量堵住日本貿易的發展,經過一連串激烈的談判,雙方終於達成協議,日本出口商「自動自覺」限制其對美國的貿易量,最著名的是1972年對紡織品、1969年及1978年對鋼鐵產品、1977年對彩色電視機、1981—1993年對汽車的限制。
1988年美國國會通過貿易法案,其中包括所謂「超級301」條款,授權該國政府可以單方面認定日本或其他外國政府用不公平手段壟斷該國國內市場。若該國不公平貿易裁定成立,而它又沒有採取任何措施糾正貿易失衡,則美國有權單方面對該國出口實施懲罰。該貿易法案無疑是針對日本,引發日本人的強烈批判,認為美國無疑是使用19世紀的炮艦政策,當時英美等國出動戰艦,強迫世界各地的弱國接受它們的貿易條件。事實上在該法案通過後,美國人以「超級301」條款作威脅,強迫日本在超級計算機、衛星及木材等產品上打開其國內市場。 在各種產品的爭議中,汽車配額最能突出日本與美國兩國財富的轉換。通用汽車及福特一向是美國工業的核心,亦為美國人的驕傲,戰後的繁榮,它們也是火車頭之一。在過去數十年,它們的產品象徵豐衣足食的「美國夢」。
但在當時,這兩個被打得抬不起頭的巨人卻無法說服美國人選用它們的汽車,唯一的方法就是要求美國政府為它們設立貿易限額。因為數以百萬計的消費者都正在轉向既經濟而又日漸耐用的豐田、日產、馬自達或斯巴魯汽車。[1]貿易衝突有時會以象徵性行動呈現出來,感覺是非常不愉快的,例如美國汽車工人會在電視鏡頭前把日本制的汽車砸得粉碎,以示抗議。這些衝突至少引發一起悲劇性的種族暴行。1982年,兩名底特律汽車工人用棒球棍毆打一名美籍華人致死[1],大概他們誤會死者是日本人,故動手攻擊他。
審判的結果令人意外,兩名被告被判緩刑3年及不算多的罰款,可以說是極度輕判。 在20世紀70年代及80年代間,美國政府亦致力於全面改變日美貿易及經濟的結構性關係。在1979年,兩國政府同意委任一小批所謂的聰明人士,為長遠的措施提出建議,目的是減少兩國間的貿易摩擦。10年以後,從1989年到1990年,一般性結構議題仍然為日美兩國貿易談判代表的焦點。
所謂《日美結構協議》(Structural Impediment Initiative)的目標是改變兩國貿易不平衡的結構性因素,在美國是預算赤字及低儲蓄利率,而日本方面則是各種進口障礙,例如痼疾難消的營銷制度打擊了價格競爭。上述談判產生了一些不同想法,有一定意義,但出於政治考慮,沒有幾個是能付諸實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