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劉理8月10日報導:「耳光餛飩」是上海小吃界的一塊金字招牌。去年,上海兩家公司卻為誰是真正的「耳光餛飩」打起了官司。
東方網此前報導,上海爾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對外稱,「耳光」字樣商標遭到惡意搶註。上海再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則回應,非惡意搶註,其擁有合法商標權。
日前,上海徐匯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上海再高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其停止侵權行為。
兩家「耳光餛飩」誰是正宗?
耳光餛飩起源上海,出身於「黑暗料理一條街」,如今連鎖店已經開遍江浙滬,是不少上海人心中的人氣餛飩招牌。
爾廣公司稱,1997年潘國仙、潘南雲姐弟倆在肇周路上開了一個簡陋的街邊餛飩攤,主做夜宵檔,憑藉著「個大餡好」的餡餛,店內生意越做越好,名氣漸響,甚至吸引了一些娛樂圈的明星前來打卡。因有顧客形容餛飩味道極好,以至於「被打耳光也不肯放手」,故命名為「耳光餛飩」。
2015年,原肇周路耳光餛飩店面臨拆遷。經過多方準備,2016年,耳光餛飩在黃家闕路重新開張。同年底,為規模化經營,潘南雲註冊成立爾廣公司,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此時,他卻發現,滬上已經出現了另一家「耳光餛飩」,並且「耳光餛飩」的商標也早已經被註冊。
原來,一家名為「美亞」的香港境外公司早在2012年10月就申請註冊了「耳光」商標,其名稱起源於民國期間的杜月笙吃餛飩的民間故事,並陸續申請註冊「耳光餛飩」、「網紅耳光餛飩」、「再高耳光餛飩」等多個相關商標,並於2014年成功獲批。
2015年,上海再高公司獨家買斷美亞公司旗下「耳光餛飩」相關商標授權,並斥巨資在抖音頭條等媒體投入廣告宣傳,目前已經在江浙滬地區開設有百餘家分店。
一個有傳承,一個有商標,兩家公司都稱自己是正宗「耳光餛飩」,相互稱對方是「假冒山寨」,最後打起了官司。爾廣公司以「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將美亞、上海再高公司告上法庭。
是否存在傍名牌成爭議焦點
爾廣公司認為,經過潘氏姐弟20多年的苦心經營,耳光餛飩得以聲名大噪,不僅引得胡歌、鹿晗、謝霆鋒等眾多明星藝人光顧品嘗,還多次上了相關美食欄目,為眾多食客譽為「網紅餛飩」。爾廣公司認為美亞公司覬覦「耳光餛飩」標識上所累積的良好商譽,自2012年就開始搶註包含有「耳光」在內的系列商標,構成了對「耳光餛飩」標識的仿冒。
對此,再高公司認為,自己所用「耳光餛飩」系由境外香港公司根據民間傳說申請註冊的,自己是購買授權使用;註冊時間早在2012年,當時肇周路「耳光餛飩」並不知名,作為路邊攤也無合法性可言。更遑論知名度到達香港;在2016年之後,才有大量媒體報導「耳光餛飩」,而這個時間點是在再高公司成立之後,恰恰是再高公司進行大量廣告投放和大量開店之後的效果。據此可判斷,是耳光商標申請在前,而耳光餛飩出名在後。
再高還表示,雖然都叫「耳光餛飩」,但雙方在經營中有著明顯區分,除了名稱外,圖案組成和廣告語均不同。主打商品也有明顯區別,原告耳光餛飩主打的是薺菜冷餛飩,而再高公司則以各種創意網紅餡和蒸煎煮拌等不同工藝為主打特色,統一裝修風格,涇渭分明。而使用「耳光餛飩」名稱也是再高正常行使商標權的正當權利,不存在傍名牌行為。而且一個正規的具備專業團隊的餐飲連鎖化企業也沒必要去傍一個「黑暗料理」路邊攤。
上海再高表示將更名為「包大祥」
記者了解到,經過公開審理之後,日前上海徐匯法院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認定被告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向原告賠償總計近200萬元的經濟損失。
一審法院認為,雖然潘氏姐弟並未註冊商標,但「耳光餛飩」已經構成一定影響的商品和服務名稱,並與潘氏姐弟之間建立了穩定的指向關聯,應對其累積的商譽給予保護。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上海再高公司已提起上訴。記者了解到,上海再高公司將原「耳光餛飩」全國百家門店統一更名為「包大祥」手工餛飩,相關升級工作將分階段逐步展開。
本文來源:東方網 作者:劉理 責任編輯:姚衛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