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終審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12-14 中國法院網

非法收購出售國家保護動物製品 強迫遊客購買假冬蟲夏草

西藏山南終審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12-05 08:53:21 | 來源:人民法院報 | 作者:周瑞平 馬金龍 胡四海

 

  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出售給遊客,將蟬花蟲草等充當那曲冬蟲夏草向遊客銷售,以暴力手段向遊客強賣商品。近日,西藏自治區山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該市首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首要分子孫仲芹、吳小勇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銷售偽劣產品罪、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44萬元;其他10名成員分別被判處四年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4月至2018年10月間,孫仲芹、吳小勇合夥經營位於山南市貢嘎縣江塘鎮的吳哥藏家苑和位於拉薩市當雄縣的納木措拉隆民族手工藝生產銷售分店期間,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從商家趙某、龍某(均另案處理)處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紅瘰疣螈製品,並糾集吳高亮等10人,以途徑羊卓雍湖、羊八井遊客為目標,讓店員假扮醫生,誇大藥效,向16名遊客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紅瘰疣螈製品。紅瘰疣螈被列入1989年《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二級保護動物。孫仲芹、吳小勇讓犯罪集團成員假扮醫生、遊客,將蟬花蟲草、古尼蟲草等冒充那曲冬蟲夏草向遊客銷售。因銷售人員為提高藥材銷量私自增加分量,部分遊客不願意購買商品,孫仲芹、吳小勇等人以圍堵、搶奪手機等暴力或其他軟暴力手段,強迫遊客購買商品,引起多人實名網上舉報,嚴重侵害了40多名遊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擾亂正常經濟、社會秩序,對西藏的旅遊業造成較為惡劣的影響。

  西藏自治區貢嘎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後,孫仲芹、吳小勇等人不服,向山南中院提起上訴。

  山南中院二審認為,以上訴人孫仲芹、吳小勇為首的犯罪組織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並糾集吳高亮等成員,銷售偽劣產品,多次實施強迫交易,嚴重侵害了遊客的人身、財產安全,其行為符合惡勢力犯罪集團的表現特徵和認定標準,應依法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法院根據各上訴人、原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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