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官網消息,近日,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維秘」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行政糾紛一案,並於線上公開宣判,認定訴爭商標「維秘」與引證商標「維多利亞的秘密」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均為純文字商標,訴爭商標由漢字「維秘」構成,引證商標由漢字「維多利亞的秘密」構成。由維多利亞的秘密公司提供的相關媒體報導、國家圖書館檢索報告、相關裁定書等證據可知,「維多利亞的秘密」系維多利亞的秘密公司享有權利的內衣品牌,可簡稱為「維秘」。
在訴爭商標申請日前,該品牌及其上述簡稱即已為中國的相關公眾所熟知,「維多利亞的秘密」與「維秘」也通過使用形成了對應關係。本案訴爭商標「維秘」與引證商標「維多利亞的秘密」在文字構成上相近,在含義上亦具有對應關係,已構成近似商標。
考慮到上述因素,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認為,若允許上述商標註冊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之上,會使相關公眾在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況下,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標註的商品來源於同一主體,或商品提供者之間存在某種關聯關係,從而導致混淆誤認。
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後,原告未明確表示是否提起上訴。